題目當中的“恨娶”一詞應當加上雙引號,爲什麼呢?因爲我要講的故事的主角是個17歲男孩,還在教室裏讀書,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但是這孩子確實爲這件事兒發愁。

他是個身高180,濃眉、大眼的男孩,五官比較立體,符合傳統美男的形象。那天閒聊,本來在講試卷,講學習,他突然感嘆:都沒有女孩喜歡我,我都要娶不到老婆了!我當時就哈哈大笑,心裏想這孩子還真是“童言無忌”。結果,他有點急了,說:“老師,你看我以前的證件照。”他遞給我一本學生證,初中的。我翻開仔細地看了看。他在邊上說:“老師,我以前是不是挺帥的。”我說:“你現在也挺帥的。只是風格氣質不同而已。”他耷拉着眼睛,想受傷的小男孩。他說:“我以前多嫩哪,現在都老了,越長越醜!”我實在忍俊不禁,我說:“老師沒有笑話你的意思,只是覺得你的想法有點不符合事實情況。你現在也很帥,不信,你可以在心裏拿其他男生比較一下,找一下自信。”他說:“這沒用,我們班主任都叫我小朋友,我好受傷的。女孩子也不會喜歡我這樣的小朋友呀!”

好吧,我這時才明白,這個帥小夥的煩心事了:他只是擔心老師的歸類會讓異性同學也把他當小孩子對待,和同齡人在不平等了。

大家也從上面的對話中瞧出這孩子性格單純、可愛,所以老師在平常的交流中自然把他歸到“孩子”類(所謂“孩子類”就是指情商偏低,智商和身材符合年齡的青少年)。老師心裏肯定沒有想過這種歸類的壞處,尤其是女教師,反而會覺得這樣更親近。我以前也沒有想過這種“愛護”會給學生帶來困擾,這個男孩的話讓我驚覺:我們在教育過程中確實經常自以爲是,輕率地將人歸類。無論作爲家長和老師,我們經常會根據孩子的某個行爲就斷定,他(她)是好孩子、壞孩子;且不問緣由,不關注特殊情況,不在意人的個性特質,以通俗認識給人貼標籤;更過分的是,貼完標籤以後就很難改變,無視人的發展。

看來,作爲教育者,我們得謹記:人不是木偶,有個性豐富,有變化無窮的需求,更有難以預料的發展空間,教育是爲了讓人成爲更好的人。

後來,我在班級裏做了一個小調查,讓男孩說一說我所欣賞的女孩,讓女孩說一說我所欣賞的男孩。統計出來之後,這位男生拿着這張統計表看了又看。我說:“你看,你身上有許多的優點符合大家的審美,不用擔心。至於老師叫你小朋友,一般是老師表示跟你關係親近。如果你有不同的想法,就去跟老師溝通,說出自己的真實感覺,老師會改正的。”這男同學憨憨地笑笑,說:“其實也沒那麼嚴重了!”我知道,他的擔憂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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