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韓國一部法律題材的電視劇《漢莫拉比小姐》,首集劇情是這幾年很受國民爭議的話題;在很擁擠的早班地鐵上,一位生理學男教授不懷好意的要接近旁邊穿短裙的女子,正義的女主出手解救;而後事件被炒得沸沸揚揚,有網民說:“女的穿的那麼暴露讓男人有想法,她是自找的”。

其實現實社會中對女性的穿着問題一直頗有爭議;一方認爲如何穿是自己的權利,不應受到他人的干涉與指手畫腳,一方則認爲女性穿的那麼少,遇到騷擾的時候就別說自己是無辜的,甚至聲稱是女性穿着性感誘導了男性犯罪慾望的產生。

2018年8月24日的一則新聞:一名溫州女生趙某在當日13點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的路上遇害。本是一件令人很無奈及惋惜的事件,本以爲社會輿論都應該譴責滴滴搭乘不安全,可還是聽到了令人唏噓的聲音:比如“穿得那麼露骨,不遇害都難”、“大晚上做滴滴的女孩,穿的還少,肯定也不是什麼正常職業”。

我想到魯迅先生曾經說過的一句話:“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象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

2018年黑龍江高二教材《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讀本》中稱,心理學家認爲女性的幾種行爲有性騷擾男生嫌疑,其中女性在公共場所穿着暴露,乃至衣不蔽體,是對男生“首當其衝的性騷擾”,此外言行不端、肢體摩擦與碰撞也被歸爲“性騷擾”之列。

後在外界輿論壓力下,涉事出版社致歉,回應:已收回並改版。

有網友說:“寫的沒問題啊,學校有負責平衡教育的責任,還在學校的女生有必要對其行爲進行規範教育,培養女性應舉止得體,富有教養。否則日後的女性價值觀就會誤入歧途,行爲出格”。

還有網友說:“現在公共場合,有的女性穿的越來越少,男生不看,她卻總在面前晃,能不分心麼。看了又被罵臭流氓!”

首先教材裏教導女生穿着得體,自尊自愛,並無不妥。但是將其定義爲“性騷擾”是很牽強的。教育應具有嚴謹性,怎可以將法律層次上的“性騷擾”不假思索的放入課本里進行重新定義?

如果以後男性對女性侵害後,用女性穿着暴露“性騷擾”自己來開脫,是不是會引起社會混亂呢?

我想說女性公共場合穿着暴露不是男性犯罪的擋箭牌,我們無權干涉別人的穿着及行爲;我們可以善意地提醒身邊的女性朋友在擠公交,走夜路等處於魚龍混雜的場所,穿得保守一些,畢竟壞人很多,自己處於弱勢;但不能進行道德的綁架和言語的攻擊,認爲穿着暴露就是輕浮,自甘墮落才使得他人起了色心。

最後引用《增廣賢文》的一句話: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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