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最近很煩躁,她和老公已經結婚6年了,夫妻關係和諧,婆媳關係也不錯,但是最近出了點事情。

那天婆婆從老家來到小玲家裏看孫子,小玲看到婆婆來給哄着孩子了,就對婆婆說自己想洗洗頭髮,媽媽你給看會兒孩子吧。婆婆笑盈盈地說一個禮拜都看不見大孫子了,實在想了,我哄着孩子,你洗頭髮吧。

於是小玲就燒了壺熱水打算洗頭髮,小玲先把外套脫了,然後又把自己自己新換的金戒指摘下來放在一旁,以防洗髮水弄髒了戒指。這時候,只聽見婆婆嚷嚷着就走了過來:小玲啊,那小豬佩奇的玩具在哪裏呢?我找找讓孩子玩。

小玲說:就在臥室的第一排抽屜櫃裏。這時候,婆婆忽然愣住了,她看看小玲手,又看看金戒指,忽然變得非常生氣:戴上,再摘下把你手剁了!

小玲瞬間委屈極了,她想不出來婆婆這是什麼意思。

晚上婆婆走了,老公也回來了,小玲就給老公說了這件事情。老公把小玲手上戴着的金戒指摘了下來,一看小玲的手,嘆息一聲。小玲問到底什麼原因,老公說:你不會真不知道把吧,你別給我裝了,都被你閨蜜把你帶壞了。

小玲更委屈了。老公說:“你都是當媽的人了,怎麼還搞紋身啊?我之前也是沒注意,你居然在無名指上紋身了。我媽看到當然會說你了。還有,你要紋身怎麼也不跟我商量一下。”

小玲傻了,自己就是在無名指上紋身了一隻很小的蝴蝶,但是因爲紋身師傅技術不太好,紋的不是很好看,所以就拿戒指遮一下。萬沒想到,婆婆竟然因爲不想看到自己的紋身,就要自己一直帶着戒指。

老公說:我們家都是比較傳統的,老一輩的人確實都接受不了紋身,在他們看來紋身的都是小太妹。而你已經是我媳婦了,也當媽了,還紋身的話,他們會覺得你人品不好。被鄰居看到了也不太好。媽媽也給我打電話了,希望你要不就一直戴着戒指別讓她和親戚朋友看到,要不就用激光把紋身洗掉。

對此,小玲突然覺得難以接受,自己只是愛美,手指上紋了一隻小蝴蝶,不算什麼吧。婆婆還用剁手來威脅自己,要麼一直帶戒指不讓別人看到,要麼洗了去。這簡直太過分了。這麼個小紋身算啥,紋身就是要混社會十的,就是小太妹?岳飛還紋身呢?滿大街的紋身店都不讓開算了!還有那些紋身紋花臂的是不是要砍胳膊做獨臂俠?

這個故事是我同學的親身經歷,筆者根據她的口述整理而成。親愛的網友們,對此你們怎麼看呢?筆者認爲老一輩的人思想觀念都比較傳統,可能他們接受不了紋身,但是小玲婆婆的反應是否有些過激了呢?還有小玲的老公說的,是不是結婚以後就不可以愛美,想做個紋身還得跟老公商量了呢?還有沒有一點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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