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2019年4月15日以後所有的違規電動車都不得上路,而且時速超過25km/h的電動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上牌照,還要去保險公司辦理第三者責任強制險。對此,你怎麼看?

首先,小編覺得有人管是對的,電動車法律早就應該出臺了,現在騎電動車的人蔘差不齊,最然說遵守交規的人還是佔大多數的,但是總有少數人根本不管三七二十一橫衝直撞,想走哪個道就走哪個道,想拐彎就拐彎,想闖紅燈就闖紅燈,肆無忌憚。

在馬路上行駛的車輛,就應該嚴管,這不僅是對別人生命的負責,也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負責。電瓶車也不應該搞特殊,近些年來,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了迅速提升,但是人們的整體素質並沒有隨之得到相應的提升。騎電動車的人逆行,闖紅燈,超速,搶路權等違規現象隨處可見,在沒有管制的情況下,存在非常多安全隱患,因此電動車法規的出臺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電瓶車的出現,給人們的日常出行帶來了很多方便,電瓶車還比機動車環保,比自行車速度快,簡單易學,價格便宜,一時間風靡全國,如今更是家家戶戶都離不開電瓶車了。電瓶車上牌照,像汽車一樣制定相應的法規,可以制約一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騎行者,既然人們不能自覺遵守,那麼只能強制執行,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電動車法規規定電瓶車騎行者考駕照,也是很有必要的,因爲電動車的使用者,年齡小的是隻有十來歲的學生,年齡大的有六七十歲的老人,這些人羣對交通法規的概念本來就比較模糊,所以對於電動車的騎行者進行交通法規的培訓、普及是很有意義的,以免有些擾亂交通者自己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已經違規了,還可以加強安全意識。

關於電動車上強險、第三方責任險等,有的人可能認爲這是變相收費,但是在出現意外事故的時候,保險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人們對於保險的認識參差不齊,直接影響了對買保險的態度,平安無事的時候,保險顯得多花錢,沒必要,但是誰又能保證萬無一失呢?不過是對造成事故後的一種保障而已。

電動車法規將出臺,看似對電動車使用者的一種管制,實則是利大於弊的。交通法規的普及,駕駛年齡的限制,最高車速的限定,使人們的安全意識得到提高,避免無知帶來的慘痛教訓,普及交通法雖然不能根除交通亂象,但是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適當的懲治,逐步規範行車文明,交通秩序總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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