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檢驗員,前段時間,公司有一批貨物需要緊急出廠,公司便要求我加班,以完成產品檢驗。我拒絕了加班,因爲勞動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一直推三阻四不續簽。最終,公司因爲產品未能按時出廠,向客戶支付了20萬的違約金。現在,公司讓我承擔這筆損失,否則就要把我告上法庭。大家覺得,我有責任嗎?

拒絕加班,說明你因爲勞動合同的續約問題已經產生了消極情緒,對公司加班任務有牴觸,不想繼續在公司做了。

但公司難道就因爲你一個人不加班就無法完成生產任務了嗎?這理由很荒謬。

公司管理層對生產的組織安排沒做到位,產能不足還接那麼大的單子,沒充分考慮自身產能,是管理層要擔最大責任。

但話又說回來了,在崗一天,愛崗一天,就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這樣消極怠工,不管在什麼單位或者公司,不服從安排的員工都會被領導深惡痛絕,你也要反思自己的行爲。

當然至於讓你賠償這個事情,公司理由太牽強了,可以請律師這種專業認識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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