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翕如

01

第三次被丈夫家暴後,我選擇了離婚。

那年我27歲,女兒靈瓏6歲。我淨身出戶,放棄了房子和車子,也放棄了女兒的撫養權。離婚時,有人問我爲何連女兒都不要了?我說:孩兒他爸想讓我淨身出戶,女兒當然就是他的。

只是,如果前夫把靈瓏當成逼我淨身出戶的棋子,那我,何嘗又不是把放棄孩子作爲我追尋下一站幸福的資本呢?是的,我肯定還要結婚,我也一定要找個比前夫好百倍的男人的,所以放棄女兒的撫養權,就成了必須。

那時我想的是,時間能撫平一切傷痛,何況,那麼愛女兒的前夫,一定會給她明麗又健康的未來。但是,當我一個人喫飯,炒一個菜也嫌麻煩;當我站在教室的講臺前,聽見某個小姑娘的聲音像極了女兒;當我精心打扮坐在相親的咖啡廳裏,被對方誇讚“真年輕,不像生過孩子”時……我竟然心如刀割。

離婚半年後,我戀愛了。男友周軒比我小兩歲,未婚,雖然沒有房子,但人家是端着鐵飯碗的公務員,而且相貌不差,性格爽朗幽默,還深得我父母和哥哥的歡心。

相戀3個月後,周軒提出要見我女兒。剛好是國慶長假,前夫也正忙着戀愛,急着找人帶靈瓏。接女兒那天,周軒借了輛新車,他給女兒買了裙子、皮鞋和零食。“我要讓靈瓏第一眼就喜歡上我!”周軒得意洋洋。

一個月不見,靈瓏胖了些,黑了點兒。她穿着寬大的藍白相間的校服,胸前有幾處油漬,剛洗完的頭髮還滴着水。我的淚就那麼來了,愧疚、心疼,莫名其妙地,我甚至覺得女兒掉我的份兒。

看見靈瓏一步步走來,周軒有些無措,他說:“丫頭真可愛真漂亮!我是不是要先給她一個大大的擁抱?”女兒的表現也讓我很意外,她並不驚訝我身邊有個陌生男人,她乖乖地叫他“叔叔”,大方地和他擁抱。

整整7天,周軒每天都早早來到我們家,變着花樣兒給我們做早餐,喫完早餐,他開車帶我們到處玩兒。靈瓏很快和周軒打成一片,上臺階時,他揹着她;喫飯時,她積極地給他夾菜。我們去看電影,3個人搶喫一桶爆米花;我們在公園裏合影,幫忙照相的人說:“女兒真像爸爸!”

連我媽都開始攛掇我:“這小子,你趕緊嫁了吧。”

02

愛我也愛靈瓏的男人,我當然想早點兒嫁了啊。

假期最後一天,周軒開車送女兒回家。到了前夫樓下,周軒主動抱起靈瓏。這時,7歲的她突然說了一句:“你倆什麼時候結婚?”周軒瞬間怔住,他放下靈瓏,說:“要看你媽媽的意思啊……”

“媽媽,你和周叔叔結婚後,就把我接過去吧!我和周叔叔太投緣了!”我不知道女兒爲何會蹦出這麼一句話,我也不知道孩子的心爲何短短7天就被得如火爐般溫暖。我知道的是,我可能要嫁給這個男人了,因爲女兒喜歡他啊。

但是,周軒的臉色突然就變了,他一本正經地問靈瓏:“靈瓏,你不是跟你爸爸在一起嗎?這樣好不好,每到節假日,我和你媽媽都把你接過來?”靈瓏低頭沉思,周叔叔的話,她需要花時間消化。

我二話沒說,抱着靈瓏就下了車,我讓周軒一個人回去。後來,我給他發了一條分手短信:“你的出現讓我驚訝萬分,因爲我從不曾想過會遇到這麼好的男人。但是我還是要跟你說再見……”周軒不斷地發來短信質問:“我哪裏錯了?”“你一開始不就沒要孩子嗎?如果你帶着孩子,我幹嗎要跟你?”……

愛一個人,我當然可以爲他放棄一切,我也可以像現在這樣每逢節假日就把女兒接到身邊,我也可以再和心愛的男人生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但是,我無法嫁給一個“因爲孩子跟着前夫,我才稀罕你”的男人。聽起來很矛盾是不是?我不需要任何人理解,只希望自己的下一段情緣,無論身在何處的女兒,都不會被當成個隱形人。

不過,我還是要謝謝周軒,謝謝他曾“考慮”過還有個孩子的我,也謝謝他讓我終於明白:一個明明是媽媽卻假裝自己了無牽掛的女人,無論邂逅了多麼年輕美好的戀情,她都沒辦法從內心深處感到幸福與愉悅。

和周軒分手的當口兒,前夫再婚了。這個當初和我離婚時口口聲聲說分分鐘找個年輕未婚女的男人,居然娶了個比他大3歲的女人。“不小心讓她懷了孩子。再說她跟你一樣,都把孩子留給了前夫。”

前夫話裏有話,我卻聽得心酸又愧疚,我說:“既然你又要當爸爸了,就把靈瓏的撫養權給我吧?”他笑:“這話你得好好考慮了再說,何況,你當初可一點兒都沒爭取女兒啊。”

沒錯,離婚時,我就是不想帶着女兒,那時我就是擔心有了這個“拖油瓶”,往後的日子會步步艱辛。殊不知,沒有因爲媽媽這個身份而事必躬親的單身日子,即便遭遇了多麼浪漫美好的愛情,其實我都沒有真正感到圓滿與快樂。

03

日子如流水般溜走,我照樣在每個週六陪靈瓏一天,寒暑假時把她接到家裏住一個月。即便靈瓏8歲時,前夫帶着她回到了縣城老家,我也會每週坐3個小時的汽車去看她。

2016年春天,前夫再度當爹,他的妻子生了個大胖小子,他的岳母去了他們家。前夫忙着生意,他的妻子要照顧新生兒,所以靈瓏的喫穿用度,從那時開始,由繼母的媽媽負責。

我曾經對前夫的妻子抱有莫大的期望,我也爲了讓她好好疼愛靈瓏而給她買這買那、好話說盡。她的孩子沒出生時還好,但自從她生了兒子後,每一次見靈瓏,我都有新發現:因爲要給弟弟餵奶,她身上總有濃濃奶香味;她總是喊餓,因爲其他孩子每天早上有5塊錢早餐錢,而她只有兩塊錢;她總抱怨犯困,原來其他在學校喫飯的孩子可以睡午覺,而她每天中午要跑回2公里外的家裏喫飯。

還有一次,我發現靈瓏頭上長蝨子了。忍不住質問前夫,他妻子說:“是你閨女不講衛生。”她的母親不屑一顧:“長蝨子有什麼好奇怪的?嫌我們帶的不好,你自己帶……”

我忍住眼淚,不顧前夫反對,給女兒班主任打電話請了3天假。我把靈瓏帶回家,先處理了她頭上的蝨子,然後帶她去公園、看電影,讓她盡情喫肯德基,給她買了好多的新衣服、好多的書。

那天下午送靈瓏回家,她突然主動擁抱姥姥,說:“姥姥,我在媽媽家做了3天公主,現在要回爸爸家當灰姑娘啦!”媽媽的眼淚一瀉而下,爸爸則轉身去拿車鑰匙。

離開的時候,父母對靈瓏說:“靈瓏啊,我們隨時歡迎你回來當公主好不好?”她高興得跳了起來,馬上指着自己的行李箱問我:“媽媽,反正我還會回來的,這些新衣服新書我就不帶走了好嗎?”

好的,因爲你還要回來。

鄭重其事地向前夫提出,想變更女兒的撫養權,哪怕他不出生活費。很奇怪,他竟然語氣溫和地說:“女兒跟媽媽更好,而且市裏的教育水平比縣城高。”

那個曾經打死也不想放棄女兒的男人,這是怎麼了?靈瓏給出了答案:“我那個新媽媽,也想把她女兒接過來呢。這樣子一來,他們就沒工夫管我了呀!”

2018年2月初,在失去靈瓏的撫養權3年又10個月後,我終於把她接到了身邊。因爲有她在,我也在一個人過了4個春節後,久違地和女兒、父母、哥哥、嫂子過了個大團圓年。

看着父母的眼睛一刻也離不開他們的寶貝兒外孫女,看個頭兒快有我高,舉手投足間已然有大姑娘風範的女兒靈瓏,我知道,明天的太陽是否照常升起,我的心都會燦若千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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