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們面對問題時,如果自認已經找到(或可以找到)最終的、最完滿的解決辦法,很容易就陷入極端主義。

2. 我們正處於烏托邦主義盛行的時代。人們煞有介事地尋求各種解決問題的祕方,這不只是一種趕流行,而正是我們這個時代的表徵。

3. 試去訓練自己捕捉住某個互動的過程,回想關係脈絡中發生了 “什麼” 及 “如何” 發生,而不是事後自以爲是地去解釋 “爲什麼”

4. 被視爲壞人或瘋子其實就是這種可怕的簡化所造成的—除非那個人不但能夠“敏於視”,而且能夠“慎於言”。

5. 一個具有遠大不現實生命目標的人不會輕易被說服而去修正和落實他的目標。

6. 根據常識,抵制一件令人痛苦或不愉快事件的辦法,就是將其對立者引進該情景中。

7. 形成與執行一個能產生這一改變的計劃。 在我們用這種方式系統化了做法之後,才發現我們的方式類似佛教的四個聖諦:苦、集、滅、道。

8. 人們在回憶及整理與他人關係中的各種問題時,挫折與痛苦的後果常記憶猶新,但問題的演變歷程不是難以追尋,就是被錯置重組得難以自圓其說。

9. 在婚姻的衝突裏,也經常出現類似的情況,夫妻的一方希望另一方表現某些行爲:“但必須他真的想要——如果還得由我來告訴他,那就太差了!”。

10. 少問爲什麼而着重於是什麼較有利於研究人類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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