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五家公司喫千萬罰單,市場監管總局重罰瑞幸咖啡及“合謀者”

來源:新京報

10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消息稱,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車行天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徵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其中,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與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分別被罰款人民幣200萬元。

近一個月前,市場監管總局曾開出罰單,並稱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瑞幸公司爲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43家第三方公司,爲瑞幸公司實施虛假宣傳行爲提供實質性幫助。對此,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共計6100萬元。

早在7月31日,財政部公佈檢查結果,自2019年4月起至2019年末,瑞幸咖啡公司通過虛構商品券業務增加交易額22.46億元,虛增收入21.19億元(佔對外披露收入51.5億元的41.16%),虛增成本費用12.11億元,虛增利潤9.08億元。

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

罰款人民幣貳佰萬圓整

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當事人及瑞幸北京公司爲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北京車行天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徵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多家往來企業幫助下,虛假提升了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當事人通過組織召開“瑞幸咖啡媒體溝通會”、“無人零售戰略發佈會”、2019年度2、3季度電話業績會等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上述虛假營銷數據。

經統計,2019年4月至12月,當事人及瑞幸北京公司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採用“個人及企業刷單造假”、“API企業客戶交易造假”,虛增收入,通過開展虛假交易、僞造銀行流水、建立虛假數據庫、僞造卡券消費記錄等手段,累計製作虛假咖啡卡券訂單1.23億單。同時,當事人及瑞幸北京公司與多家第三方公司開展虛假交易,通過虛構原材料採購、外賣配送業務,虛增勞務外包業務、虛構廣告業務等方式虛增成本支出,平衡業績利潤數據。通過資金不斷循環,實現營業收入大幅虛增,最終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虛假業績,欺騙、誤導消費者和相關公衆。

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

罰款人民幣貳佰萬圓整 

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當事人及瑞幸中國公司爲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北京車行天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徵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多家往來企業幫助下,虛假提升了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當事人先後在其微信公衆號“你的小藍杯”、“luckincoffee瑞幸咖啡”,官方微博“luckincoffee”,瑞幸咖啡官網(地址:http://www.luckincoffee.com),面向大衆廣泛宣傳使用上述虛假營銷數據。

經統計,2019年4月至12月,當事人及瑞幸中國公司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採用“個人及企業刷單造假”、“API企業客戶交易造假”,虛增收入,通過開展虛假交易、僞造銀行流水、建立虛假數據庫、僞造卡券消費記錄等手段,累計製作虛假咖啡卡券訂單1.23億單。同時,當事人及瑞幸中國公司與多家第三方公司開展虛假交易,通過虛構原材料採購、外賣配送業務,虛增勞務外包業務、虛構廣告業務等方式虛增成本支出,平衡業績利潤數據。通過資金不斷循環,實現營業收入大幅虛增,最終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虛假業績,欺騙、誤導消費者以及相關公衆。 

北京車行天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罰款人民幣貳佰萬圓整

經查,2019年5月至12月,當事人明知瑞幸公司爲了營銷業績造假、財務造假並對外宣傳以此獲取競爭優勢和交易機會,仍然與其達成合謀,通過企業支付寶購買咖啡券交由瑞幸公司在虛假數據庫中分配消費記錄,以及爲瑞幸公司虛假企業API客戶卡券收入提供資金流轉兩種虛假交易的方式幫助瑞幸公司虛增銷售收入,最終得以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虛假業績,足以誤導消費者以及相關公衆,爲瑞幸公司虛假宣傳行爲提供了實質性幫助。

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罰款人民幣貳佰萬圓整

經查,2019年5月至12月,當事人明知瑞幸公司爲了營銷業績造假、財務造假並對外宣傳以此獲取競爭優勢和交易機會,仍然與其達成合謀,通過企業支付寶購買咖啡券交由瑞幸公司在虛假數據庫中分配消費記錄,以及爲瑞幸公司虛假企業API客戶卡券收入提供資金流轉兩種虛假交易的方式幫助瑞幸公司虛增銷售收入,最終得以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虛假業績,足以誤導消費者以及相關公衆,爲瑞幸公司虛假宣傳行爲提供了實質性幫助。

徵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

罰款人民幣貳佰萬圓整

經查,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當事人明知瑞幸公司爲了營銷業績造假、財務造假並對外宣傳以此獲取競爭優勢和交易機會,仍然與其達成合謀,幫助瑞幸公司虛增成本支出、平衡業績利潤數據,另將通過虛假原材料採購交易所歸集的資金,用於瑞幸公司虛增營業收入,併爲其隱瞞資金真實來源,通過上述方式幫助瑞幸公司實現資金回籠,確保瑞幸公司通過資金不斷循環的過程,實現營業收入大幅虛增,最終得以形成極具吸引力的虛假業績,足以誤導消費者以及相關公衆,爲瑞幸公司虛假宣傳行爲提供了實質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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