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會根據自己的興趣而選擇某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工作,他們也會根據自己的性格或心情而選擇從事這門工作多久。盡然這樣,就會有一些離職的經歷,而大多數人在離職的時候都只是等結完工資,然後就拿着工資很開心地走人了,那你可就虧大發了,爲什麼這麼說呢?

有人查了一些相關的資料,然後發現大家在離職時除了那拿工資之外,還有一筆賠償金要拿,這筆錢是不拿白不拿啊。也就是說當你和公司的合同到期,而公司沒有繼續聘用你或公司單方面解約或你被迫離開公司的時候,公司是必須要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的,如果他們不付的你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大家知道了這件事也覺得很驚訝,一方面是沒有想到還會有這樣的規定,另一方面則是因爲知道了自己的權利得到重視。的確,大家離職的時候都不會往這方面想,而且覺得要是公司不罰自己的錢就好了,根本就不敢奢望向他們要錢。不過大家是很贊同這樣的規定的。

網友們也覺得離職拿完工資就走真的不划算!@網友“怎麼可能重來”:你們拿了工資就走?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們就虧大了!出來工作不容易,每一分都是自己的血汗錢呢。@網友“愛男孩女孩”:原來還有補償金拿的啊?上次我還被公司莫名地裁員了,還我補償金!

大家是不是也沒有想到離職後還有補償金拿呢?你們還有類似的經歷嗎?歡迎在下面跟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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