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御史臺”之稱的臺“監察院”,在院長陳菊手上,竟然變成了“烏龍院”。

近日,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羅智強爆料,9月底他遭“監察院”發函,指他2018年參選議員的政治獻金有4筆資料不符,其中包括3筆1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下的捐款,要求限期7天查覆,若涉申報不實,可罰6萬至120萬元。

羅智強只是臺北市議員,但他的戰力卻比立委還要厲害。他擁有110萬臉書粉絲及勤開野臺、辦街講,嚴格監督民進黨執政違失,儼然已成藍營“戰神”。雖然,羅智強表示“直接罰我120萬沒在怕”,但他還是質疑,2018年“九合一”選舉時,有2萬候選人,“監察院”僅抽查301件,就能這麼“巧”地抽到他?更何況,在抽查的301件裏,有13件姓名與身份證字號不符,“監察院”認定羅智強就有4件,比例近31%?何況羅的4件,有3件不到1萬元,最少的僅306元,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屬“匿名捐款”,可不必留姓名、身份資料及聯絡方式,“監察院”卻要求羅7天內查覆,這是不是“另眼相看”呢?

但更加戲劇性的是,當有人提醒羅智強,“4筆捐款資料應都相符,‘監察院’可能造假”,建議羅請臺北市民政局查覈。羅智強聽從建議後,臺北市民政局本月7日回覆“本案依提供之民衆身份證統一編號查詢戶政資料系統查無現戶資料,惟查詢戶籍資料數化位系統(戶政電腦化前資料)有旨揭人員之姓名與身份證統一編相符資料。”通俗的說法是,目前電腦化的戶政系統查無4人資料,但數字化前的戶政系統確有4人。出現這種現象極可能是4人在1996年前都出境逾2年,遭戶政機關徑行遷出戶籍,之後4人即使返臺,至今仍未辦理戶籍遷入所致。也就是說,臺北市民政局已查證,羅智強的4筆捐款者“姓名、身份證統一編號全部相符”。

面對如此“烏龍”,羅智強說,當初以爲“監察院”查他306元,卻不查陳明文(民進黨立委)300萬元,已是很離譜的“選擇性辦案”,如今更離譜的是“根本沒有資料不符”,證實“監察院”先射箭再畫靶,先決定要針對他,但花那麼大功夫又挑不到毛病,乾脆挑4筆在民政新系統中找不到資料的捐款人,栽贓他申報不實。他要求“監察院”、民進黨公開道歉,並要求“監察院”比照查他的標準,全面清查民進黨的政治獻金,尤其陳明文的政治獻金。

對此,“監察院”立刻改口,說給羅智強發函“只是釐清,不涉裁罰”。 事實上,羅智強“306獻金案”受矚目的癥結,在於“監察院”長期對民進黨違紀敗德視而不見或高舉輕放,無論改組前的私煙案或改組後的丁允恭案,都不見“監察院”出鍘刀,只見急着對在野黨戰將揮舞小扁鑽,如今還被戳穿捅人的理由是假的,如此“監察院”能不成爲笑話?

然而,面對“監察院”只看顏色不看金額的辦案手法,國民黨內對於羅智強的遭遇卻始終是靜悄悄。臺灣資深媒體人韋安問,換成羅智強是民進黨,綠營早就暴動上街頭了,爲什麼國民黨都沒人來聲援?韋安感嘆表示“傻瓜!這就是國民黨啊”。羅智強被打死,國民黨就少了黨內競爭對手;打不死,讓綠營失血,他們就有機會乘勢出來輕鬆的選。“就像當初沒人理韓國瑜,等韓流起來了,一堆人都搶着出頭一樣”。

韋安直言,民進黨有狼性,且是狼羣戰術,有的偵查、誘敵、攻擊、掩護,分工合作,最後分享戰利品。國民黨好像只有羅智強一匹孤狼,有些同志不僅不奧援,而且還在後方耍嘴皮、博流量,等着撿便宜。“孤狼和羣狼的下場和結局,和國、民兩黨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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