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論】體育分值和語數外一樣,校外培訓機構的新“商機”來了?

文 | 21世紀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日前,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

10月16日舉行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峯表示,學校的體育中考要不斷總結經驗,逐年增加分值,達到跟語數外同分值的水平。

“目前雲南省已經做到了從今年開始體育中考跟語文數學外語一樣都是100分。”

對此有人預計,體育培訓將成爲培訓機構新的商機。但筆者認爲,體育培訓熱很難形成。如果真出現,那必然是體育嚴重應試化的結果,對於這種應試化局面,國家和各地必定又會調整中考政策。

體育納入中考,並提高分值,應該立足於培養學生體育運動興趣與技能,而不是引導學生功利地準備體育測試。社會培訓機構可以推出有關體育的培訓項目,但不能把中考提分作爲“賣點”,應該關注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

是否將體育分值提高,最終要由各地教育考試部門決定。教育部也要求逐步實現這一目標。即便分值提高,體育測試也會和語數外科目不同,不會由一次集中統一測試決定學生的體育分數,而是把學生平時的體育成績與統一測試結合起來。

比如,今年雲南把體育分值提高爲100分,和語數外一樣。根據雲南省的中考體育方案,體育考試內容含體質健康監測、技能體能考試兩大項。考慮到學生個體差異,其中學生體質監測合格佔60分,體能與技能測試佔40分。三年成績加權計算總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初一、初二、初三分別佔20%、40%、40%。

也就是說,學生只要體質監測合格,就會得到60分,測試的考分只有40分。測試部分最可能影響家長選擇送孩子去接受培訓。這取決於統測的分值,以及統測的難度要求。

目前看來,如果把體育分值提高到和語數外科目一樣,統測所佔權重不會超過50%。如果統測權重過大,將與引導學校重視上好體育課,培養學生體育興趣的初衷背離。

說到底,把體育納入中考,提高分值,用意不在於“考倒”學生,而是要倒逼學校開齊開足體育課,保障學生的體育活動時間。

至於測試難度,從現實看,也不可能太大。由於學生個體體質相差比較大,還有學生有殘疾,體育考試拉分太大,將帶來新的不公平問題。

例如在雲南,體育分值提高到100分後,當地明確殘疾學生實行免考,免考得分爲80分。對此,仍有部分殘疾學生家長不滿。

綜合各方面因素,即便體育分值提高,體育應試也不會像語數外那麼激烈。

社會輿論不應過度聚焦在考試上,而需要關注兩方面。一是學校是否按國家規定開齊開好體育課,保障學生的體育活動時間。二是學校採取什麼方式上體育課,是傳統的訓練學生跑跳,還是組建俱樂部、運動隊,讓學生在俱樂部、運動隊裏接受訓練,打比賽。

如果學校這兩方面都有很大改觀,那麼,把體育納入中考、提高分值的作用就達到了。當前學生體育運動時間太少,導致體質下降,缺乏體育運動興趣,成爲“宅男”、“宅女”。

社會培訓機構在體育培訓方面的“空間”,取決於學校體育教學的作爲。

如果學校教學已能保障學生的體育活動時間,訓練學生掌握技能,那麼,家長不會有太強烈地送孩子去上培訓班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校外培訓機構也可爲學校體育教學提供服務,包括提供兼職教練、提供訓練場地,與學校合作建立運動隊、組織學生進行體育比賽等。

如果學校仍舊不重視體育,基本的體育教學時間也無法保障,就要求家長帶孩子突擊準備體育測試,那麼,爲了讓孩子在體育測試中過關,家長就會給孩子在考前請體育家教進行訓練,但這無關提高學生體質,還可能增加學生的運動損傷。

對待體育、美育等教育,最重要的是必須擺脫功利,以功利的態度對待體育、美育,會導致美育、體育的異化。

對學生進行美育、體育,要形成學習、家庭和社會的合力,這要求學校、家庭和社會,不要圍繞考試組織學生進行體育訓練,而必須從學生健康成長出發,培養學生的體育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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