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便利店設食品堂食區,應設置廚餘垃圾桶

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北京市實施新版垃圾分類實施後,一些便利店內的垃圾桶玩起了“失蹤”。10月19日,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局獲悉,《北京市便利店(超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引》已發佈,其中規定設有即食品堂食區的賣場區域,應設置廚餘垃圾桶。

指引明確,設有即食品堂食區的賣場區域,應在可視範圍或在視頻監控範圍內至少設置“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各一個;不設置即食品堂食區的賣場區域,應在可視範圍或在視頻監控範圍內至少設置一個“其他垃圾”容器。

即食品加工間和售賣間,應至少設置“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各一個。收銀區(含辦公區域)應至少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容器各一個。

不能回收的廢棄食品,應將商品外包裝與食品拆開,投放前瀝去水分,分別投放至相對應的垃圾容器。垃圾袋盛滿後應單獨、集中存放,與食品區等敏感區域保持適當距離,並對不同類型的垃圾袋採取加貼相應文字標記等方式進行區分,避免收運時混裝。

指引要求,便利店(超市)門店,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售賣餐食的門店,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等一次性餐具。

新京報記者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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