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上午8點,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某水庫,村民李某像往常一樣來到已經乾涸的水庫邊撿石頭,然而當他走到水流盡頭彎腰準備扒開眼前的大石塊時,不經意間往左邊一瞥,眼前的景象頓時讓李某驚呆了,他看到旁邊水裏好像躺着一個人,見狀他趕緊將手上的竹簍丟了,拔腿就跑。

很快,藍山縣警方就接到了李某的報案,併火速趕往了現場,經過現場勘察,民警發現死者爲一名女性,年齡大約爲35歲左右,由於警方沒有找到任何能夠證明死者身份的東西,爲了能儘快確定屍源,警方決定對死者腳上穿的短靴進行溯源。對藍山縣城所有的鞋店、服裝店都進行了走訪,與此同時,警方還對全縣的賓館、KTV、足浴城進行了摸排。

在走訪了4天后,一個鞋店的老闆告訴警方,他們所提供的這雙鞋跟她去年12月賣出去的一雙鞋很像,因爲這種牌子的鞋她們店一共就進過兩雙,所以她印象非常深刻,警方很快從這家店的登記簿中得知死者的身份。

死者名叫小林,廣東人,1998年嫁到藍山,結婚沒過多久就因爲男方家窮而離婚了,自2012年起在藍山某家足浴城做按摩技師,2013年1月的一天,小林向經理請了15天的假,說他男朋友有事需要她去處理一下,然而15天后,小林卻遲遲沒有回店。

跟小林住同一個寢室的閨蜜小麗告訴警方,小林在走之前,已經將手機、電腦還有很多隨身物品都帶走了,不過警方並沒有在案發現場發現小林隨身攜帶的這些財物,所以警方懷疑小林可能是遭到搶劫後被殺的,警方隨即調取了小林的銀行卡信息,結果監控顯示有個男子曾經拿着小林的銀行卡在ATM機打算取款,並在ATM機前操作了一分多鐘,不過讓警方感到奇怪的是這名可疑的男子在ATM機操作了一分多鐘後,並沒有從小林的卡里取走一分錢。

警方在查詢小林的QQ聊天記錄時發現,小林與一個QQ暱稱爲“誠信是金”的網友聊天最爲頻繁,警方從兩人的談話消息中得知他們是在2012年10月份開始從qq認識的,“誠信是金”自稱自己叫小波,是一個在廣東做生意的小老闆,2012年12月的一天,在認識了兩個月後,小波以在外做生意缺了幾千塊錢爲由,讓小林給他轉錢,小林得知後沒有一絲猶豫就轉錢給了小波。

警方最開始懷疑小波就是殺害小林的兇手,可誰知,繼續往下翻消息,卻發現一個意外的狀況,自從小林給小波轉錢後,小波就連續一個星期都沒有回消息,這讓小林感到心急如焚,2012年12月4日,一個叫小軍的人用小波的QQ回了一條消息,他自稱是小波的弟弟,說小軍出了問題被抓,要想出來,就要賠對方20多萬,小林得知後向單位請了15天的假,於2013年1月15日晚,坐上小軍的麪包車前去搭救男友小波,從此人間蒸發。

警方又把懷疑對象轉到小軍身上,不過因爲網絡的虛擬性,因此一時之間調查沒有取得太大的進展,這時候,警方從小林的好友小麗口中得知了一個新情況,據小麗反應,小林平時就有很多朋友追她,早在2012年8月,就曾經有一個網名爲漂泊的心的男網友通過QQ與小林結識,很快兩人發展到談婚論嫁的地步,然而當小林聽到“漂泊的心”家裏沒房子的時候,小林就直接將他的QQ拉黑了,過了半個月之後小林才認識的小波。

2013年2月,民警通過對“漂泊的心”以及“誠實是金”這兩個網友同時進行了調查,然而結果卻發現他們這兩個QQ竟然出自同一個ip地址,也就是說“漂泊的心”和“誠實是金”是同一個人,這個人名叫唐立海,警方立即對唐立海的住所進行了搜查,並搜出來小林的手機,2013年2月24日,警方將唐立海抓捕歸案。

在審訊的過程中,唐立海承認了犯罪事實,並交代了整起事件的經過,原來在2012年8月,唐立海在網絡與小林結識,沒過多久,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很快就發展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然而當小林得知唐立海家裏沒房的時候,馬上把他給拉黑了。唐立海不甘心,他又重新申請了一個新的qq,網名也改成了“誠信是金”,自稱自己名字叫劉小波。

有了第一次的教訓,這回唐立海學乖了,聲稱自己一年能賺10來萬,果然聽到他這麼說,小林的態度馬上發生了180度轉變,對這個名叫劉小波的大老闆非常地熱情,然而小林的熱情不進沒有贏得唐立海的好感,反而讓他更加厭惡,他在警局回憶說:“她越愛我,我就越恨她!”相識兩個月後,唐立海從小林那裏騙得兩千塊錢,他是在qq聊天中無意得知了小林的銀行卡密碼,爲了能將小林的銀行卡騙到手,他決定殺人滅口。

2013年1月15日,唐立海虛構小波弟弟小軍的身份將小林騙到麪包車,將其殺害後,拋屍至肖家壩電站水庫,可他沒想到當水庫水位下降後,小林的屍體浮了上來,事情這才敗露,但更讓人唏噓的是,整起案件騙人的不止是唐立海,小林也說了謊,當唐立海將小林那張聲稱存款超過20萬的銀行卡拿到ATM機取款時,卻發現那裏的金額只有7塊錢,這也就是監控中唐立海最終沒有取走錢的真正原因。

唐立海

大家對此案怎麼看,也可以在下方進行留言或評論,喜歡的朋友也可以在下方點一下關注哦!

上海奇案始末:案發現場發現40碼的血鞋印,兇手卻穿着38碼的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