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9月15日22時07分,靳某開飲酒後駕駛車牌號爲陝FJ***5白色小轎車,沿城固縣城饒路由東向西行駛,當行至城饒路口處時,被正在執勤的城固縣交警大隊五堵中隊民警現場查獲,隨後對其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檢測結果爲53.0mg/100ml。

2、2020年9月15日21時21分,王某飲酒後駕駛車牌號爲陝FC***8灰色小轎車,沿城固縣城饒路由西向東行駛,當行至城饒路口處時,被正在執勤的城固縣交警大隊五堵中隊民警現場查獲,隨後對其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檢測結果爲74.0mg/100ml。

3、2020年10月3日19時44分,李某國飲酒後駕駛一輛牌號爲川AC***1的小型汽車行駛至城固縣西環四路麟德公館小區處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被在此執勤的城固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現場查獲,李某國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34mg/100ml。

4、2020年10月5日21時18分,劉某飲酒後駕駛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黃色兩輪普通摩托車,沿城固縣西環四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西環四路不動產登記中心門口時,被在此執勤的城固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76mg/100ml。

5、2020年10月16日20時左右,陳某飲酒後駕駛一輛無號牌的黑色鈴木牌二輪摩托車,沿城固縣柳林鎮崔家山風尚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陝飛大道交匯處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爲,被城固縣交警大隊柳林中隊執勤民警現場查獲。隨後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25mg/100ml。

6、2020年10月16日20時10分左右,楊某毅飲酒後駕駛一輛牌號爲陝F2***7的棕色帝豪牌小汽車,沿城固縣柳林鎮崔家山風尚路由南向北行駛至陝飛大道交匯處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被城固縣交警大隊柳林中隊執勤民警現場查獲。隨後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23mg/100ml。

7、2020年09月20日20時30分,萬某在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一輛藍白色大陽牌車號陝FG***3的兩輪摩托車,沿城固縣南一路上由西向東行駛,行至與影劇院十字交匯以西100米處,被在此執勤的城固縣交警大隊董家營中隊民警現場查獲。隨後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48mg/100ml。

8、2020年09月20日20時55分,劉某在準駕不符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一輛黃色三木牌無號牌的兩輪摩托車,在城固縣南一路上由西向東行駛,行至與影劇院十字交匯以西100米處,被在此執勤的城固縣交警大隊董家營中隊民警現場查獲。隨後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爲29mg/100ml。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