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閔行檢察

10月21日,第二屆新時代檢察工作論壇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本次論壇以“構建以‘案-件比’爲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體系”爲主題,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曹化受邀參加,在研討發言階段,作了題爲《持續優化“案-件比”提升辦案質效 深化案件質量評價體系建設》的發言交流。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曹化

2019年以來,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加強業務調研和大數據分析,探索司法資源投入與辦案效果最優配比,不斷深化以“案-件比”爲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體系建設,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來,“案-件比”從1:1.55優化爲1:1.17,連續兩年保持全市最優。

1 堅持問題導向,

多措並舉優化“案-件比”

開展調研,找準影響“案-件比”的關鍵。

2019年上半年,閔行區院“案-件比”爲1:1.51,位居全市第一,但區院黨組經研究認爲仍有挖潛空間。對此,區院成立以檢察長爲組長的調研組開展專題調研,通過文書質量專項評查和業務分析,全面梳理15類影響“件”數的業務數據,綜合分析對辦案質效的影響,梳理出影響“案-件比”的核心因素爲“延期”“退補”兩項,佔比76.3%。

在此基礎上,明確以“規範退補延期、提高認罪認罰從寬適用、優化隊伍管理”爲抓手,優化“案-件比”,促進辦案質量、效率雙提升。

2.規範辦案,降低退補率和延期率。

一是嚴格案件退補和延長辦案期限程序。與公安機關會籤《關於規範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工作辦法》等制度,制定《刑事案件補充偵查及延長辦案期限工作規定》,擬第一次退補和第一次、第二次延期的案件,報部門負責人備案;擬第二次退補、第三次延期的案件,層報分管副檢察長審覈。同時強化日常監控,加大抽查督查力度,防止隨意退補和延期。今年以來,區院退查率爲5.5%,同比下降11.3%。

二是提升退補文書質量。規範補偵提綱製作,要求退補理由詳、偵查方向明、補偵措施實,按20%比例抽查並每年評定優劣等次。

三是強化自行補偵。明確由檢察官自行補偵的情形,如嫌疑人供述和辯解、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中個別情節不一致且不影響定罪量刑的;轉賬憑證、工商、稅務等證據需補充調取的。

同時,積極踐行自行補偵要求,在全市首例“套路貸”案件及全區首例涉惡集團“敲牆黨”案件審查中,檢察官主動聯繫證人,補強證據,在未退補、未延期情況下提起公訴並獲判。

3.優化管理,激發內部潛能。

2019年,區院受理的破壞經濟秩序類犯罪和侵財類犯罪同比上升32.3%、43.4%,且退補、延期較多。對此,區院相應增加辦理該類案件檢察官;根據辦案需要,靈活調配辦案力量,在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或公安機關集中報送大批案件時,成立檢察官辦案組,有效應對辦案壓力。今年以來,區院審查起訴平均週期同比減少5.4天。

2 深化以“案-件比”爲核心的

案件質量評價體系建設

閔行區院在依託信息化系統精準考覈到人的實踐基礎上,在市院的指導下率先完成了對案件評價指標計算公式的初擬、2019年區院指標結果的統計以及與區院檢察官業績考評等相關規定的對照研判,並按照辦案專業化分工,區別對待“案-件比”“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率”等指標要求,爲探索評價指標在基層院的落實運用奠定基礎。

1.全面梳理指標,實現“數據業務化”“業務數據化”。

區院對最高檢規定的87項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逐一進行梳理,並在市院的指導下,積極研究指標的具體計算公式和數據來源,爲實現指標的可操作性與強化落實運用夯實基礎。

同時,將“案-件比”“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率”作爲業務數據分析研判的基礎,明確影響“案-件比”的主要因素以及認罪認罰適用的總體情況,並通過季度研判變化趨勢,由辦案部門結合各自具體業務類型,對相關指標逐項分析問題、原因與對策,真正讓數據“活”起來,實現對評價指標深入分析的點面結合,提升落實運用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結合業績考評,精準發揮指標“指揮棒”作用。

如何科學、靈活地運用評價指標,實現對檢察官辦案質效的客觀評價,是基層院落實運用評價指標的重要着力點。因此,區院結合檢察官業績考評工作,將87項案件質量評價主要指標連同上級院業績考評中涉及基層院的指標全部納入考評體系,並結合基層實際對部分指標進行細化,增強考評指標的可操作性。同時,爲制定合理平衡的考評計分規則,區院在對市院規定分值開展實測的基礎上,沿用標杆基準法計算不同部門各項權重得分,即以一線辦案檢察官近三年平均辦案量爲基準,以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相結合爲原則,通過做好各項目分值的衡平,爲實現不同部門檢察官案件質量評價的橫向比較奠定良好基礎。

此外,通過定期通報檢察官“案-件比”和其他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情況、排名,切實發揮業務數據激勵倒逼提高辦案質效的作用,從而構建起“算得清”“看得到”“行得通”的案件質量評價體系。

3.加強數據治理,確保評價指標真實準確。

數據是評價指標準確反映檢察辦案質量的前提,規範數據治理作爲構建科學高效的檢察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確保前端信息數據的及時、準確、完整,夯實指標統計的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對此,區院通過制定《檢察業務數據質量管理辦法》《檢察官業績考評數據填錄與流程監控管理辦法》等,實現數據填錄有據可依,形成數據質量管控長效機制。

同時,針對人工填錄案卡易出錯、填錄人手短缺等問題,配合市院編寫統計邏輯審覈規則40餘條,並嵌入統計審覈功能,實現人工智能對不規範填錄項自動篩選、實時更新、修改提醒等。

此外,結合系統抓取、人工查詢、數據篩選等,對2019年以來的19項專項工作報表5000餘張次進行自檢自糾,大幅提升系統數據完整性、準確性,爲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切實發揮“指揮棒”“風向標”作用築牢數據根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