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韓聯社

人民網訊 資料顯示,韓國演藝界年收入差距顯著。2018年,收入排行榜前1%的歌手人均年收入高達34.4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041萬元)左右,是剩餘99%的歌手人均收入(3050萬韓元)的113倍。

據韓媒《京鄉新聞》報道,韓國國稅廳“2014年-2018年藝人收入狀況”資料顯示,2014年收入排行榜前1%的歌手總收入佔總數的48.1%,2018年則增加至53.0%。2018年6372名歌手申報個人收入,人均年收入6428萬韓元。收入排行榜前1%的63名歌手收入總計2171.6億韓元,佔全部歌手總收入的53%,人均收入約合34.47億韓元。該人均收入是剩餘99%的歌手的113倍。

此外,2018年,收入排行榜前1%的演員總收入爲3064.6億韓元,佔全體演員總收入的46.9%,人均收入約合17.03億韓元;模特行業收入排行榜前1%的從業人員總收入爲398.63億韓元,佔全體模特總收入的46%,人均收入約合4.92億韓元。

對此,有關人士提議,在引導藝人透明、公開申報個人收入的同時,有必要制定就業保險制度對低收入藝人採取保護措施。(編譯:實習生 劉佳怡 審校: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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