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周震南父母被曝欠債上億,當“選秀偶像”成品牌最大“輿論危機”?

近幾日,“周震南父母欠債過億”相關話題持續霸佔微博熱搜,閱讀量過億。26日,周震南首度就此事做出回應,直言自己此前並不知情,但一定會幫助父母挺過難關,並幫助所有因此受損的相關人士挽回損失。

25日,一位網友爆料稱,周震南的父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欠債上億。據悉其父周勇投資開發的小區多項違規,二百餘戶業主七八年間按時交貸款卻始終拿不到房產證。而周震南自2017年出道起,便一直以“富二代”作爲重要標籤,《明日之子》節目組還曾前往其老家的獨棟別墅拍攝。

此事引起一衆網友的不滿,有人列出周震南代言品牌,抵制給老賴花錢,還有人到其代言品牌的官方旗艦店進行抗議。

目前,銳步和歐萊雅天貓官方旗艦店已經下架了所有帶有“R1SE同款”、“周震南同款”字樣的寶貝連接;WonderLab取消了原定於26日的直播帶貨活動;還有網傳周震南在《姐姐的愛樂之程》中的全部鏡頭被剪掉,該節目將於30號上線,具體情況暫未可知。

周震南父母欠債風波一路從周震南“燒”到商務合作上。啓用選秀偶像代言人成爲一件價值與風險並存的事,在這場“押寶式賭局”中是否存在一勞永逸的方法規模風險?

選秀偶像變身“金牌銷售”

雖然日前與周震南相關負面輿論仍在不斷髮酵,與其相關的一些商務合作也在暫避風頭。不過,我們發現在一些品牌的微博超話中,仍有大量粉絲刷單消費支持周震南,身體力行地爲自家愛豆“正名”。選秀偶像這張“金牌銷售”牌依然“真香”。

據CBNData星數發佈的《9月明星新增代言人氣榜》統計,今年9月“美妝個護”、“食品飲料”、“服裝鞋包”、“日化家清”四大品類的前40位人氣明星中,有26人是選秀偶像,並且幾乎包攬了各品類的前三甲。這是一場粉絲的狂歡,更是一場品牌的盛宴。

事實上,自2018年起,品牌商就從日益走俏的選秀市場中嗅到了商機。宣傳應援、戶外廣告、買視頻會員、買熱搜、買贊助商產品...早在愛豆出道前,粉絲們就表現出了超強的消費能力,這屆“媽媽粉”從不白嫖。

這種砸着真金白銀“看着孩子長大”的粉絲團,對愛豆的感情自然“情比金堅”。品牌便將這種情感連接以代言的形式轉移到有形的商品上,粉絲們愛屋及烏,心甘情願消費的同時,還不忘對品牌讚美有佳。特別是當愛豆官宣與國際一線品牌合作後,粉絲們都會在微博評論區排隊感謝“品牌爸爸”對自家偶像的認可。

對粉絲而言,在沒有代表作品的前提下,綜藝結束後自家愛豆的商業價值也會隨之降低。爲了幫助愛豆站穩腳跟,粉絲們親力親爲做數據,只要購買力強,後續商務和工作資源纔有可能跟得上。

(R1SE、UNINE、NINE PERCEN、火箭少女101 出道代言一覽 by娛樂產業)

其實,“出道即巔峯”是粉絲與品牌方心照不宣的事。品牌用商業代言換取短時間內大量的流量曝光,賺一波快錢;粉絲借品牌知名度提升自家偶像的商業價值,讓更多品牌方與出品方看到愛豆的市場號召力,保證其不被快速淘汰。雙方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鍋”從天降,高風險與高收益並存

品牌將自己與流量偶像捆綁在一起的同時,也意味着要爲此承擔更多的風險,雙方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甚至當藝人人設崩塌之後,帶貨不成,反帶一“鍋”,使品牌陷入危機公關。

事實上,由代言人個人負面輿論引起的代言危機很常見,其中最常見的一類是由代言人失德引發的負面輿論。比如前不久R1SE成員任豪被爆戀情不忠,被錘到“退團”。後續任豪被罰爲期60天內停止一切個人活動和團體活動,對其個人而言這不算什麼,但商務合作方簽約、營銷各項費用卻都打了“水漂”。

第二類是由代言人在工作領域的失利或傷病引發信任危機,最常發生在體育明星身上。如孫楊遭禁賽8年,對當時與其簽約的品牌方是一次沉重的打擊。最後一類是代言人涉及違法行爲的社會輿論危機,其個人事業也會因此戛然而止。如范冰冰因涉稅問題牽連電影《大轟炸》改檔、《爵跡2》撤檔,多個品牌不得不中止合約。

負面輿論不僅會對品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還考驗着品牌的危機公關能力。一旦處理不慎,將可能對自身形象造成長遠損害。一般而言,品牌往往與大衆同時收到負面信息,在沒有應急預案以及事件不明朗的情況下,多數品牌第一時間還是選擇沉默,減少廣告推送,降低存在感。

隨着事件走向逐漸明朗化,便需要品牌及時傳遞自身明確的態度、立場、即將採取的行動,不再做鴕鳥。最後就是更換代言人,加大宣傳力度,轉移大衆視線,保證負面事件不被刻意提及。羅志祥公開道歉後,《創造營2020》迅速刪除了所有與羅互動的微博,並請大張偉頂替導師位參與前期錄製,明確與此事劃清界限,最大程度降低對自身的影響。

“押寶式賭局”能否規避風險?

在這場“押寶式賭局”中,品牌疲於應對的同時,也在呼喚一種能夠一勞永逸規避風險的方法。

品牌戰略專家李光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曾表示,企業與明星簽訂代言協議時,“一定要有約束條款”。“明星應該比普通人有更高的要求準則,在代言期內,行爲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能做有違社會公德的事情。”李光鬥說,“代言費付給你了,如果你出了問題,是退還是怎麼樣,應該有約束。”

20世紀初,這種道德約束條款曾被好萊塢的影視公司用於約束明星,如果代言人的不道德行爲損害了所代言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形象,該公司有權據此解除合同。今天,我們更有必要延伸出一些特殊約束條款,以防負面輿論從“錘明星”波及到“錘品牌”。

另外,以選秀偶像爲代表的流量明星,其個人、事業、粉絲素養都具有太多的不穩定性。爲規避高額損失,不少品牌開始轉向短期合約,快速完成粉絲經濟變現。啓用多代言人、多版本廣告也是衆多大品牌常用策略之一,一旦其中一位代言人出現問題,品牌可以迅速更換代言人和廣告位。

更值得關注的是,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虛擬偶像代言人走進我們的視野——初音未來&LV、豐田、索尼小米;洛天依&百雀羚、汰漬;《姜子牙》&蒙牛...在某種程度上,虛擬偶像與選秀偶像同樣代表了年輕人和小衆圈層的審美趨勢與實際狀態。不同的是,前者的人設比後者更可控。

總的來說,近期選秀偶像接連受到負面輿論影響,讓我們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流量不但不能成爲銷量的“護身符”,反而成爲一次“豪賭”。

在以流量爲核心的商業邏輯下,寄希望於品牌能夠花長時間去考覈代言人的認知度和美譽度,降低風險是不現實的。今後品牌應該如何選擇代言人?如何對潛在的代言危機做出應急預案?將成爲一個值得被反覆探討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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