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我國的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可是依舊有一部分家庭還沒有買車,這些沒車一族出行的時候非常不方便。很多沒買車的人可能會選擇租一輛車出行,現在我國的租車行數量特別多,租一輛車的價格也不貴,一輛十幾萬的合資車每天租金還不到200塊錢。

可是有些車主租了一輛車後卻發現遠沒有那麼簡單,本以爲把車退了之後押金就能趕緊拿到手,沒想到很多車行一直在扣留押金,遲遲不願意退還。張先生說今年5月份他在本地一家租車行租了一輛汽車,當時租車是因爲朋友要來本地玩,沒有車不方便。三天後張先生就把汽車還給了租車行,還車前先生還洗了車,希望能早點把押金退回來。

張先生租車的時候一共交了3000元押金,當時租車行承諾15個工作日就會把押金退回來,可是到現在已經過去了5個月時間,這筆押金遲遲都沒有到賬。張先生找了好幾次租車行,希望對方能趕緊把錢退了,租車行的員工告訴張先生,目前這輛車上的違章信息還沒有查詢清楚,目前出現一些違章,因此讓張先生回去繼續等待。

張先生希望找媒體解決,儘快把押金拿回來,媒體聯繫租車行了解了情況後,才發現事情遠沒有像張先生說的這麼簡單。原來張先生沒有拿到押金是有理由的,張先生在租車期間多次違反協議,涉嫌危險駕駛,他居然在隧道里狂飆,車速達到了180公里每小時,犯下了好幾個違章,這種行爲非常危險。

除此以外,張先生每天開着車狂飆跨越好幾個城市,一天的行駛里程接近600公里。租車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租車前他們都會跟顧客籤協議,每天行駛里程不得超過200公里,並且所有違章都要車主自行負責。張先生在租車期間違反了協議,每天開600公里,跨城市行駛,還犯了好幾個違章,租車行沒找張先生要賠償就已經不錯了。

很多網友都對這件事情議論紛紛,張先生之前一直在喊冤枉,沒想到張先生租車期間幹了這麼多危險的事情,租車行不退錢也情有可原。大家認爲張先生租車期間多次違反交通規則,無視和租車行簽訂的協議,每天行駛600公里左右,租車行應不應該退3000塊錢的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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