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一小夥在網上售賣遊戲賬號

被買家騙了1000元

發現不對勁後小夥表示:

不着急報警

我再給騙子轉1000!

報警人張某介紹

當時有人與他聯繫

想要買遊戲賬號

買家發給他一條鏈接

說是一個客服交易平臺

雙方都需要在平臺上

繳納1000元保證金才能繼續交易

爲了獲得張某的信任

買家給張某發了一張已經交錢的截圖

張某便沒有懷疑

也跟着在平臺上交了1000元

可張某把錢打過去後

等了很長時間都沒有交易成功

後來詢問所謂的平臺客服人員

對方稱交易延遲

需要重新交納1000元

產生懷疑的張某立即與買主聯繫

可對方不再回復任何消息

確定自己被騙後

張某又給對方轉賬了1000元

隨後才報案

爲什麼這麼做?

因爲擔心1000元金額太小不夠立案

警方調查得知

張某接觸的買主和客服人員都是騙子

買主發給張某的鏈接平臺也是僞造的

警方介紹

依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的指導意見》實施細則規定,利用通訊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600元以上,即達到江蘇省詐騙類案件刑事立案標準。

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則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

不構成刑事違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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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晨報

編輯:劉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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