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現場

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媛媛 周琛 付洪強 菏澤報道

10月28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侯聖春做客大衆網·海報新聞直播間,和網友就民間借貸方面的法律問題進行在線交流,並引導大家在經濟活動中要正確防範風險,防止損失,注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民事案件佔到法院訴訟案件總量的80%以上,可以說是司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場”。據統計,菏澤市兩級法院2017年審理民商事案件83396件,2018年是97244件,2019年是115294件,案件數量呈幾何級增長。其中,民間借貸糾紛是民事案由的一種,據統計,2019年菏澤市兩級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8939件,審結案件標的額達245.63億。

侯聖春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已十餘年,他結合具體的案例和日常的工作感悟,跟網友分享了民間借貸糾紛的辦案體會。根據審判實踐情況,侯聖春提醒網友,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作爲起訴時的證據,內容應當書寫規範、完整,不能缺項漏項。像出借人和借款人雙方身份信息要明確,特別注意覈查身份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不要使用小名、外號等等;對於借款金額,要區分大小寫,避免添加、塗改借款金額;註明借款給付方式,現金還是轉賬,轉賬支付應當明確收款賬號、開戶人和開戶行,現金儘量出具收到借款收條;並且約定明確的利息,因爲民間借貸沒有書面約定利息,視爲無利息約定,如果發生糾紛起訴到法院,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利息和利息標準的情況下,法院有可能不判決支付利息;最後,由借款人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如果借款數額較大,可以考慮辦理借款合同公證。

侯聖春在直播中說,借條和欠條二者不能隨意混用,網友在使用時一定要注意區分。借條針對的只能是民間借貸關係,出借人向借款人給付借款,借款人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欠條則只要存在欠款事實出具的憑條,具有結算性質,至於欠款原因,可以買賣合同糾紛,可以是合夥糾紛。並且在他人借條上簽字存在很大風險,侯聖春建議,一定謹慎簽字,如果確實需要簽字,一定注意簽字的位置,並且一定要在姓名之前明確註明身份,例如“見證人”“證明人”“中間人”或者“保證人”“擔保人”字樣,身份不同意味着責任不同,否則起訴到法院以後,一般會按照借條進行判決,面臨極大的敗訴風險。

在發生借款時,要儘量避免現金支付和口頭約定,並注意保留付款憑證。爲網友講解了借款利息標準及“砍頭息”問題,向網友明確了法律保護的範圍。直播中,侯聖春還就借款債權保護訴訟時效問題、夫妻共同債務問題、網絡借貸問題等問題與網友進行了交流,並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生動形象地向網友進行了民間借貸的知識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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