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安全隱患大,可是往往還有人心存僥倖、不顧危險、明知故犯,殊不知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極不負責的行爲!

10月27日17時許,高速交警四支隊四大隊民警在永濟收費站出口對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緩緩駛來,於是指揮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讓駕駛員打開“雙閃燈”並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但駕駛員喬某似乎並不不熟悉“雙閃燈”的開關位置,在車裏搗鼓了一會兒纔開啓,聲稱駕駛證忘帶了,只有行駛證,家人的電話打不通,無法提供駕駛證照片,身份證號自己也記不住。民警多次追問“有沒有駕駛證”,喬某看到民警堅定地眼神,知道無法逃脫,承認了自己沒有駕駛證。民警根據喬某提供的姓名和生日通過警綜平臺查詢後得知喬某確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瞭解,喬某已經報了駕校,考到科目三了,這輛貨車平時都是他兒子開的,今天兒子有事,而自己又想去進點水果到永濟賣,看到今天下雨,以爲交警不會查車,就抱着僥倖心理,開車出門了,沒想到在永濟收費站被抓個正着。民警對喬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喬某也意識到了自己行爲的危害,表示自己一定深刻吸取教訓,以後絕不私自開車出來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喬某將面臨2000元罰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無證駕駛者遇到突發情況,往往手足無措,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且難以得到保險救濟;另外有駕駛能力不等於有駕駛資格,無證上路不受法律保護,爲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未取得駕駛證前,千萬不要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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