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小夥和女友登記後悔婚,女方:沒收彩禮,他卻要我賠他30萬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悔婚的小夥子

男子36歲,女子34歲,在二月份的時候,兩人初次見面,當時雙方對彼此的印象都不錯,就繼續交往了,交往六個月後,因爲兩人的年紀都大了,就商量着結婚。

現在兩人婚紗照也拍了,酒席也訂好了,也登記領證了,男方卻突然悔婚,說這婚結不了,並要女方賠償他30萬的精神損失費,不然就起訴法院。

36歲小夥和女友登記後悔婚,女方:沒收彩禮,他卻要我賠他30萬。那麼這對年輕的小夫妻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故事?讓這個小夥子及其家人這麼惱火呢?

情感調解

女方告訴調解員:“我是不想離婚的,我覺得我們之間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就是因爲8年前我生過一場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這些年一直在喫藥,可能兩年之內我無法懷孕,婚前體檢時這件事被我丈夫知道了,所以他就突然提出離婚,還說我騙婚。”

“我覺得不存在什麼騙婚,因爲我們結婚時,我們家一分彩禮都沒收,我老公還提出要我賠償他30萬的精神損失費,我覺得這更不可能。”

調解員問:“你這個病對結婚有影響嗎?”

女方:“是有一定影響的,但是他那時候跟我說孩子什麼的不重要,我們見面的第一天我就把我的病告訴他了,當時他也沒多麼大的反應。”

調解員表示不能只聽一面之詞,還是要找女子的丈夫覈實一下,在去丈夫家的路上,女子告訴調解員自己曾經有過一段婚姻,因爲和前夫性格不合所以離婚,現在的這個丈夫是頭婚。

到了丈夫家裏,丈夫情緒激動,揚言自己這一輩子都被這段婚姻毀掉了,自己家也爲了這場婚禮花了許多錢,這些損失都要由女方來承擔!

調解員對男方說:“你妻子說你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已經把她的病情告訴過你了,有沒有這回事?”

男方:“當時她只說她貧血,根本沒說是再生障礙性貧血,沒把病情描述得很嚴重,我就簡單地問了下是先天性的還是後天的,她說是後天的,我覺得女生貧血的有很多,就沒在意,可當時我們登記那天去婚檢,檢查出了這個問題,一開始她還瞞着我,但是她接婚檢中心的電話是我就在旁邊,她急匆匆的掛斷電話後我就起疑了。”

“我自己打電話去問婚檢中心,婚檢中心說我妻子的婚檢報告要保密,我只好四處打聽,最後從她主治醫生那裏知道,她的這個病相當嚴重,分急性的和慢性的,急性的一年之內就會死亡,慢性的就像她這樣,一直喝藥調理,但是她這個身體是不能要小孩的,一旦懷孕,可能大人和小孩都保不住。”

爲了驗證男方說的情況,調解員在現場聯繫了女方的主治醫生,醫生表示:“她懷孕的風險確實比普通人高,因爲她身體內血小板少,必然會導致出血,不過婚姻法也沒有規定得了這個病就不能結婚了,沒這個說法,她要是想懷孕,必須要停藥,因爲我們也擔心她現在服用的藥會對胎兒有影響。”

掛斷電話後,男方猶自心氣難平:“她前面還有過一段婚姻,她生病的時候,她前夫和前公公婆婆去醫院看望她,後來她出院後住回了她前夫家,但過了一段時間她說她前夫身體有疾病,所以沒複合,但其實呢,有病的是她!我要是早知道她的病這麼嚴重,根本不可能跟她繼續交往。”

“她家裏有三套房,她當時跟我說等結婚後拿一套出來給我們當婚房,但是她爸爸說我們要住他的房子,還要自己掏錢付房租。”

女方反駁:“不是的,我爸媽只是不想我結婚後搬出去住,想要我們跟他們住一起,所以才故意這麼說,嚇嚇我們。”

女方母親站在門口說:“我們自己住的房子140平方,又不是不夠他們住,他們還要搬出去,我那套房子已經出租了,合同簽了一年,現在要租客搬走,是要付違約金的,他們要是住在家裏,那套房子還能收租。”

調解到最後,女方仍然想挽回這段婚姻,但是男方已經是喫了秤砣鐵了心要離婚,男方表示:“她經常跟我說她爸爸媽媽養大她不容易,她想要場婚姻,讓她爸爸媽媽看到她風風光光的出嫁,不好意思,我不會讓我父母拿錢去滿足她的虛榮!”

在調解現場,男方指出女方的性格很古怪,他有個發小,關係很好,對國外景點很熟悉,所以他想要發小夫妻倆跟他們一起去度蜜月,順便幫忙領下路,但女方就大發脾氣。

聽到這裏,女方表示也對這段婚姻死心了,如果要分就分吧,調解員表示今天調解的比較倉促,可能有很多細節大家還沒考慮到,讓雙方回去再和父母商量下,如果下回要算經濟賬,調解員願意再去一次。

情感點評

調解中女方說了一句話,讓我記憶很深刻,她說,“我不覺得我做錯了什麼,我只不過是生了一場病。”

人生在世,食五穀雜糧,沒有人會不生病,女方生病了沒錯,想結婚,找個三觀一致的丈夫共度餘生也沒有錯,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但問題在於,這個男人並沒有愛你愛到可以包容你的一切。

或許在初次見面時,你跟他提過你的病,但是你沒有把這個病的嚴重性告訴他,男方也沒有特別警惕在意,可當男方家歡歡喜喜、又出錢又出力的忙活婚禮時,男方意外知道了女方病情的嚴重性。

被女方主動告知病情,和從別處得知女方的病情,概念是不一樣的,所以男方會有種被欺騙的感覺,他覺得自己一個36歲的小夥子,要是不結這個婚,他今後找對象或者結婚,雖說不是很容易,但也沒以後那麼難,造成他從小夥子變成已婚男人的人正是他現在的妻子,所以他憤怒。

但換句話講,女方也有損失,男方從小夥子變成了已婚男人,女方不也同樣從離異一次的女人,變成了離異兩次的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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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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