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如果黃醫生不接受對她僅僅只作出這500元的處罰決定又會怎樣呢?

來源:醫脈通

作者:葉正松

本文爲作者授權醫脈通發佈,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10月24日下午,浙江金華市中醫醫院的黃醫生值班下休補覺,被一女子騷擾電話驚醒,喋喋不休地向他推銷一個商鋪。

反覆多次後,不堪其擾的黃醫生實在忍不住,就說了一句“騙子,誰信你啊?”

結果,這下激怒了女子:“你不要太囂張,我知道你是金華市中醫院的黃X,我有一萬種方法可以整死你,不信你等着。”

說到做到。隨後,女子撥打了醫院的投訴電話,倒打一耙,說黃醫生罵人,要求醫院開除黃醫生!

並且,還在網絡上發帖歪曲事實肆意污衊,稱“金華市中醫院再不敢去看病了”!

圖源:@白衣山貓

由於這個帖子內容完全憑空捏造,純屬謠言抹黑醫院,誹謗醫生。給醫院和黃醫生聲譽造成嚴重損害。底部大量不明真相的網友跟帖留言,對醫院和黃醫生罵聲一片。

是可忍孰不可忍!隨後黃醫生跟醫院報警,明確表示,該女子行爲,已經涉嫌違法,甚至犯罪,要求警方依法處理。

隨後,女子被派出所傳喚,要求刪帖並道歉。

再隨後,女子也刪帖,也發文道歉,但均避重就輕,毫無誠意。

女子道歉 圖源:@金華市中醫醫院

見此,10月26日上午,醫院在官微發表聲明:在道歉貼中,該女子對自己非法竊取黃醫師個人信息,騷擾和威脅黃醫師的違法行爲絕口不提,對自己在網絡上捏造事實誹謗黃醫師的違法甚至犯罪事實絕口不提,因此,她的道歉毫無誠意。我們認爲,違法犯罪的人,必須受到相應處罰,否則,法律就成了擺設,再無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作用。我院支持黃醫師依法維權。

截圖源自:金華市中醫醫院

迫於壓力,10月27日上午,該女子來醫院,要求當面向黃醫生道歉。

黃醫生表示,可以不對她追究誹謗罪的刑事自訴部分責任。但是,自己會尊重公安機關對她的任何處理決定。

圖源:“白衣山貓”微信公衆號

10月27日下午,警方對該女子做出治安行政處罰的決定:罰款500元!

圖源:“白衣山貓”微信公衆號

是不是很熟悉?似曾相識燕歸來?

三年前的2017年,湖南湘雅三院老年科的江鳳林醫生,因爲沒有同意患者家屬違規辦理住院的要求,被患者家屬劉某白毆打,造成輕微傷。當時,警方也是僅對劉某白罰款500元。

也就是說,醫生被騷擾、被辱罵、被誹謗,甚至被毆打,罰款500元即可!

理由是對方願意道歉!

我就不懂了,既然道歉有用,那還要法律幹啥?!正如金華中醫醫院聲明中所言:“違法犯罪的人,必須受到相應處罰,否則,法律就成了擺設,再無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作用。”

對於警方的這一處罰決定,黃醫生表示沒有異議。倒是不少網友留言,說處理的太輕了,違法成本太低了!

不少人認爲,醫者仁心,沒錯;做人要厚道寬容,這也沒錯,但凡事都是有邊界的,出了合理範圍,厚道就成了弱智,寬容就成了縱容!菩薩都有金剛一怒,何況我輩凡人。

陽明先生說,爲善去惡是格物。

什麼叫格物?就是用科學的方法,分析事物與人性。對惡的原諒並非是寬厚,而是惡的一種。姑息惡行就是劣幣驅逐良幣,惡人驅殺好人。爲善去惡,對惡的行爲決不姑息,纔是天地大德。只有除惡務盡,才能守住我們心中的善。

大家不妨試想一下,如果該女子網上發帖污衊警察,後果會是怎樣?

今年年初,亳州一男子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貼罰單,事後他將這張罰單拍照發在自己的朋友圈中,並配文“奶奶的腿,接個小孩停十分鐘一百。”僅此而已,次日,該男子就被當地派出所傳喚,毫不手軟的予以行政拘留。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確規定,醫療衛生人員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捍衛醫者的尊嚴不能僅是寫在紙上,更要落實在每一次辱醫事件的處理上!

韓紅曾說過,如果不尊重醫護人員,不保護他們的基本合法權益,明天誰來照料我們的病痛?如果任由其愈演愈烈,今天傷害的是醫生護士,來日買單的必然是整個社會。

面對辱醫行爲,執法者絕不能“和稀泥”。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爲,只有從嚴從重依法作出處理,才能消除瀰漫的暴戾之氣,起到懲前毖後作用,促進醫患和諧,唯如此,纔是健康中國的應有之義。

面對辱醫行爲,醫生也絕不能姑息,醫院更不可妥協,對無端污衊詆譭厚黑醫者形象之徒,要堅決拿起法律武器,義無反顧的捍衛醫者最起碼的尊嚴,這不僅僅是爲一己之尊而戰,更是爲全體醫務工作者的尊嚴而鬥爭。因爲,跪着的醫生永遠治不好站着的病人!

也正因此,湖南的江鳳林醫生才咬牙堅持要把“醫告官”案打到底!因爲他不只是在維護自身的尊嚴,更是在維護着千千萬萬的醫務人員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所以,無論從何角度而言,浙江金華的這位女子,對醫生電話反覆不斷騷擾、網上發帖肆意誹謗污衊、毫無誠意的心不甘情不願的道歉,如此赤裸裸明目張膽的“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的“黑醫”違法行爲,決不應最後僅僅罰個500元擺平了事!

可是,如果黃醫生不接受對她僅僅只作出這500元的處罰決定又會怎樣呢?

如果提出異議,會不會降爲200元?

比較湖南江鳳林醫生案例擺在那啊!

想到這,我忽然理解了黃醫生對此無異議、放了肆意“黑醫”女子一馬的原因了。

責編 | 小脈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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