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小夥幫助失足女羣發信息,介紹10多次,獲利110元被判6個月。

知道什麼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嗎?

說白了,就是利用互聯網發佈信息用於實施詐騙,或者傳授犯罪方法,毒品製作、槍支以及淫穢等信息的,情節嚴重的行爲就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舉個例子,我們的郵箱每天都會收到一些垃圾郵件,在這些垃圾郵件當中,就有一些代開發票、賭博等相關的信息,其實這些都是違法的。

特別是在一些網絡羣裏,每天都是有一些人在裏面發佈一些信息,情節嚴重的就構成犯罪了。就比如一位在葫蘆島生活的黑龍江小夥,每天向5000人發佈淫穢信息,如今被判刑6個月,到底怎麼回事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在2020年的10月份,一位來至黑龍江的小夥在葫蘆島生活工作的時,向多個羣內每天羣發失足女信息,在這個過程中非法獲利110元,同時因爲構成情節嚴重,被判刑6個月,處罰罰金2000元。

1991年出生的張某是黑龍江人,今年已經29歲了,在今年的5月上旬在葫蘆島老城區,他加入了很多社交網絡羣組,數量將近30多個,其中就有“葫蘆島蜜月度假酒店”“絕世家園”等羣組。

而加入這30多個羣組張某都只做一件事,那就是爲羣內的網友提供非法色情的交易信息。30多個羣組加起來有將近5000多人,而張某每天都會將一名叫“陽陽”的失足女信息在30多個羣內進行羣發。

羣發久了,就會有一些人會私信進行溝通。在羣內的一名網友說:

“如果羣裏有人發佈了一個勾引到表情消息,就會有人私信單獨聊天,這是對方會發來一張女孩的照片,如果你相中了就到談價格的時候,如果對方發過來的是數字3,就代表300元一次,如果達成,對方就會給你發個地址,按照這個地址找過去就可以了”

隨後在今年的5月份這名黑龍江小夥張某,被葫蘆島警方抓獲,被抓獲的張某說,他做這件事情是因爲自己的一位老鄉介紹的,一開始只是發佈一些交友信息,後來就直接發佈非法色情服務信息了。

他還說,他只是替代羣內的小姐姐發佈空閒可接活的表情,而在這個過程中,張某一共爲失足女“陽陽”介紹了10多次,共計成功4次,一共獲得收益僅110多元錢。

看到這有網友說:“太招笑了!不懂法,喫大虧了!”“110多塊錢,換來6個月牢獄之災,還要處罰2000元,這有點慘咯!”,還有網友說:“如果你對於自己所做的事情不太瞭解,那就不要做,但是如果明明知道做的事情是錯的,那堅持去做,那這後果就必須由自己來承擔。

網友們說的沒有錯,不管是提供色情服務的“陽陽”,還是羣髮色情服務信息的張某,做這些事情都明知道是錯的,還堅持要做,被判刑6個月,處罰罰金2000元並不冤。

對於張某的違法犯罪事實,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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