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11月1日起受冷空氣影響,擴散條件逐步改善,污染過程基本結束。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研究決定,自11月1日10時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全市要繼續按照《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業企業日常減排措施》執行各項減排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網格化環境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日

2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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