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蘭·德波頓:我們最容易愛上的,往往是這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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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容易愛上的人
是那些除了從他們臉上看到的、言談中聽來的之外
再很少吐露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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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熟的愛情而言,
人們不會在第一眼就跌入愛河
只有當弄清水的深淺,纔會跳入其中。
這是一個在互相理解和肯定的基礎之上的決定
而非想象中的共鳴與吸引。對成熟的愛情來說
只有真正地瞭解了對方,纔會讓愛有滋生的機會。
真正的愛情與常情背道而馳
不斷增加的瞭解,
既可能是一種吸引力,又可能是一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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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願意你稱讚我的頭腦,而不是我的臉蛋,
但如果你執意這樣做,那麼我更願意你評價我的微笑(富於運動,肌肉控制),
而不是我的鼻子(靜止不動,都是組織)。
我們渴望永遠被愛,
即使我們一無所有:只剩下“我”,
這神祕的“我”在最脆弱、最易受傷的時刻還原爲最真實的自我。
你能愛我之深以至於我可以袒露我的脆弱嗎?
人人都喜好強壯有力,但你能愛我的虛弱無力嗎?
那纔是真正的考驗。
你會愛上那個剝離了一切外在條件,
只剩下最本質內涵的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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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愛充滿自我節制,不會將事物理想化,
能夠擺脫嫉妒、受虐狂或癡迷的困擾。
成熟的愛是一種有性關係的友誼,相處和睦,令人愉悅,彼此回應(也許這能夠解釋爲何許多瞭解情慾的人不給這無痛的情感以愛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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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身陷愛情時,
我們都以爲自己所愛的對象是如此特殊
以致我們認爲冥冥之中一定有一種神奇的力量安排我們的相遇”
“可是人總喜歡自欺欺人,認爲是命中註定,
而當愛情消失時,
又把原先有關姻緣註定的種種胡思亂想忘於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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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這愛情宿命論,
我們便不用考慮那個不可理解的論斷:
人們總是先有愛的需要,然後再去愛一個特定的人;
我們選擇的伴侶必定在相遇的人當中,
如果給予不同的範圍,不同的航班,不同的時間或事件,
那麼我愛上的人可能不是克洛艾
既然我已經愛上了她,我便不會再作如此思量。
我的問題在於,
將註定去愛和註定愛上一位特定的人混作一團,
錯誤地認爲,
於我,不可避免的,不是愛,而是克洛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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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爲出於瞬間的念頭,
人們沒有透視對方的心靈,
甚至爲此付出矇蔽自己的代價才因此而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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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例一見鍾情中,
都有對愛人品質的故意誇張這種誇張的讚美,
使我們只會把精力傾注在一張特定的臉上。
這張臉承載着我們草率而神奇的信念不致使理想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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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認爲,我們之所以認爲一個人美,
是因爲她(他)在某些地方符合美的理念。
也就是說,在某個地方(儘管我們不知道那是哪裏)存在着美的客觀標準。
而康德則認爲,“美的判斷是一個‘決定性的基礎只能是主觀的’判斷”,
也就是說,
我們看一個人是否覺得美,
完全取決於我們看她(他)的主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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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矇住自己的眼睛,
提出一些最簡化問題的方案,
從而回避問題的複雜性。
對愛情中的巨大痛苦,
愛情實證主義和禁慾主義都並非是適當的解答,
因爲兩者都瓦解了問題,而沒有解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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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不瞭解所愛之人時,我們纔會跌入愛河。
最初的行動必然建立在茫無所知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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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即沒有愛情的生活)可以按其表面意義理解的姿勢和話語,
現在卻要窮盡詞典可能有的所有釋義”,“
一旦開始尋找互相吸引的種種跡象,
心上人的每句話、每一個行動都會被視爲飽含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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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有魅力的不是那些立刻就允許我們親吻,
或永遠不讓我們親吻的人兒,
而是那些忸怩地牽引着我們在這兩極間期待的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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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得選擇雙方平等對待,彼此同等付出的關係。
而不是一個只願及時行樂,
另一個人想要真正的愛情。
沒有平衡,認不清自己,
或不明確自己想從生活中獲得什麼,
或什麼都不搞清楚,我想這就是痛苦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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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時,
我們最嚮往緣分天定。
然而,
多數時候我們不得不與無法理解我們靈魂的人同榻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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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自信能不費吹灰之力,即可征服我們最不在意的人
但慾望中包含的鄭重成分。
阻止了愛情遊戲所需要的漫不經心
而且從心上人身上發現的完美所產生的吸引力,
又會引發我們的自卑感,
這些真是愛情中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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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感知到自卑,
我需要獲得一種自己本身並不具有的個性:
一種爲了吸引對方而去迎合心上人的需求的自我”
“愛情迫使我以心上人的眼光來觀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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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從單戀者的角度審視自己愛戀的人
想象和他們廝守在人間天堂的無限幸福時
我們易於忽視一個重大的危險
如果他們開始回應我們的愛
那麼他們的吸引力也許很快就褪色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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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回應的愛情也許痛苦難耐
但卻是一種安全的痛苦
因爲它只會傷及自身而無害於他人
是自我導致的個人痛苦,甘苦交織
但是一旦愛情得到回應
那麼人們就必須準備放棄僅僅是被動地受到傷害
而承擔起去傷害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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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兩人不再能把差異化解成玩笑
那麼這就是他們停止相愛
或至少不再爲愛的維繫
做出較大的努力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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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人的判斷被推廣
使其爲女友或男友接受之時
當我認爲這很不錯
成爲我認爲這對你來說也很不錯時
這種從個人觀點擴展到衆人共識的舉動
實乃一件專橫之事
專橫地聲言這就是愛情
是迫使對方放棄自己愛看的電影或自己喜歡的鞋子
去接受一個只是假冒成普遍真理的個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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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當人們知道自己是另一個人的所愛時,
纔會既欣喜若狂又驚恐不安。
如果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值得愛戀,
那麼接受他人愛情時的感受,
與被授予了巨大的榮譽卻不知這榮譽的憑藉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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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詢問他人的愛情標準是一種良好的風度。
理想的愛情是,
不因一個人符合標準而產生愛戀,
而只是愛上這樣一個人,
一個無關財產和身份地位的本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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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渴望的答案是“會”
一個把愛置於身體的世俗外表之上的答案,
或者更確切地說,置於它殘酷的、不可改變的外表之上的答案。
我愛你,不是因爲你的聰穎、才幹和美麗,
只因爲你就是你,沒有任何附帶條件;
我愛你,愛的是你靈魂深處的那個你,
而不是你眼睛的顏色、你腿的長短,或你支票簿的厚薄。
我們渴望心上人拋卻我們外在的有利條件仰慕我們;
我們渴望心上人欣賞的是我們的本質,
而不是外在條件帶給我們的光環;
我們渴望心上人樂意去重複那據說存在於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無條件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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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與心上人熟識之前
我們的心中也許充滿了那樣一種奇特的感覺
感覺我們早已相識
彼此似乎曾邂逅於某時某地
也許在前生前世裏
抑或是夢行神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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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絕大多數的男女關係中
通常都會有馬克斯主義的思維
(當愛明顯得到回應時)
這種思維的解決
得藉助自我喜愛和自我痛恨之間的平衡
如果自我痛恨佔了上風
那麼接受愛的一方就會斷言心上人不適合自己
如果自我喜愛佔了上風
那麼雙方都會接受這樣一種看法
愛得到回應不是因爲心上人低賤
而是自己原本值得愛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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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天才王爾德一樣,
我想要說的是“只有我的愛需要申報”。
但是我的愛不是罪過,至少眼下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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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毫無魅力的人共處時
沉默暗示對方令人厭煩
面對仰慕不已的對象時
沉默不語會讓你相信
正是你自己了無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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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怎麼能把權利的話延伸到愛,強迫人們出於責任去愛?
這難道不是愛情恐怖主義的又一種變現?
難道不是愛情宿命論的又一個顯像?
道德規範必須有自己的界限。
這是高等法院討論的內容,
與午夜鹹鹹的淚水,與喫得好,住得好,閱讀過多,
過度多愁善感者心碎的分手無關。
我曾經像個功利主義者一樣,發自內心地,自私的愛過。
如果功利主義認爲,一個行爲只有當它爲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的幸福時,
纔是正確的行爲,
那麼現在愛克洛艾的痛苦和克洛艾被愛的痛苦,
則明確無疑的標誌着我們的關係不僅無從區分是非,
而且不符合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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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不再得到回應時,要求被愛的蠻橫出現了,
我孤獨地與慾望相伴,
毫無防衛,缺少權利,遠離法規,
我的要求直露得令人喫驚:愛我吧!
爲什麼?
我只有一個微不足道的理由:因爲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