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現在已經是21世紀,甚至這個21世紀都過去了20年了,但不得不承認,在中國的廣大地區和老年人心裏,還存在着一些很嚴重的,與這個時代不相符的精神。

在所有頑固的舊思想裏面,其中可能以重男輕與的思想最爲嚴重,這種思想直到今天,依然有着廣大的市場。

現在一說起古代社會,你第一印象就是古人很愚昧落戶,其實一點都不愚昧落後,尤其是中國的先賢們,在如何治理國家方面,那水平不知道甩出歐洲幾個銀河系的距離。

重男輕女的思想,就是在古代一類列關於國家社會的一些列解決方案中誕生的,在當時的條件下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如何組織起來龐大的協作網絡,讓民衆共同相信一套價值體系,是古代社會最核心的問題,外國想到的是宗教,這個儘管是管用,但明顯效率低下,甚至還有反作用。

中國的做法就比較高明,古人用的是家國天下的辦法,認同感來自於對祖先的認同,一個個家族的認同,最後彙集起來,就慢慢變成了全國的思想內核。

這裏面最重要的就是祭祀活動,皇帝要舉行各種祭祀儀式,最重要的就是祭天地和祭祖宗。

老百姓沒有祭天的權利,最大的活動就是祭祀祖宗,因爲古人相信,死去的祖先是不斷需要人供養的,事死如事生,是孔子傳下來的名言。

不絕祀是古人最高的追求,一個國家也好,家族也罷,最大的心願就是不絕祀,世世代代都有人供養。

但這裏面就有一個重要問題,誰來祭祀的問題,祖宗餓了冷了,誰來給祖宗送喫送喝,這裏的祭祀因爲歷史的原因,是隻能有男性繼承人來完成的。

所以孟子才說,不孝有三無後爲大,這裏的午後指的是沒有男性後來,來爲自己和祖先搞祭祀活動。

古人那麼討厭太監,一個最核心的理由就是,拋棄了對祖先的義務,是嚴重的不孝行爲。

這就是中國社會重男輕女的理由,這個理由比較抽象和複雜,具體到事情上就是如果你沒有男性後代,你在喪禮上某些儀式都無法舉行,這一點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比祭祀祖先那種純理論的東西更直接,畢竟大多數中國人都沒有孔子的水平。

所謂文化和傳統,就是在具體的事情上面傳承,但你說現代社會不早都已經男女平等了嗎,如果再歧視女性是不是就違法了,你再重男輕女,是不是我就能去法院起訴你。

現代社會法治的核心精神是充分尊重個人的權力,在這個基礎上生髮出來的很多規定,可能並是不你想的那個樣子。

要說男女平等,新中國頒佈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廢除了舊社會一切不平等的男女關係,樹立了那女平等,男孩女孩都一樣的基本原則。

在法律層面上的男女憑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你夾不住就是有些人會重男輕女,這個時候,就可能會出現,家裏既有兒子又有女兒的情況下,父母把自己全部的財產都給了兒子。

那麼這種行爲合法嗎,儘管這是21世紀,不過很可惜的告訴你,這種情況還真的是合法的。

不是說女男平等,兒子女兒都有平等的繼承權嗎,這個平等的繼承權當然沒錯,但是這是繼承,父母如果是活着的時候,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兒子,這裏當然是合法的(不要擡槓,幾乎所有規則都有例外,這裏的例外情況完全不構成討論這件事的必要性)。

這裏面其實就是兩種價值的衝突,男女平等當然是現代社會我們提倡的價值觀,但是還有一個比這個更核心的價值觀,甚至是現代社會不同於古代社會最根本的地方,那就是充分尊重個人的權利。

一個人的合法財產,我是可以任意處置的,不是說可以都給兒子,你也可以都給女兒,你甚至都可以誰都不給,全部捐了都行,這裏體現的就是這個原則。

所以在這個原則下,父母如果重男輕女,真的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兒子,這個行爲是合法的。

如果是這樣也就算了,忍一忍吧,但是還有一條估計很多人,尤其是女性肯能就更難以接受了,那就是在父母把全部財產都給了兒子的情況下,你作爲女兒,依然不能免除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因爲這種義務是無條件的,不以父母是否留個你錢爲前提。

那你說這個是不是叫不公平,只能說法律有他自己的規則和價值體系,法律在解決社會矛盾的時候,儘管是終極的解決方案,但肯定不是全部的方案,也不能解決所有的事情。

就目前的法律來看,如果父母真的重男輕女,在法律層次上,你還真的沒有辦法,這就是法律的規則,多瞭解一些法律,對你的人生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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