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闖紅燈要罰款扣分,

行人闖紅燈也要被處罰的嗎?

11月6日,

記者在廣州大道南附近目睹了

市民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

被處罰50元

交警透露,

假如行人闖紅燈,

會被罰款10元

在昨天的執法過程中,

就有6名市民被罰款。

6日早上,3位交警在廣州大橋附近給闖紅燈者開出罰單。信息時報記者 林茹彬攝

昨天,

廣州交警海珠大隊結合日常交通疏導工作,

分別在

廣州大橋上橋位、

江南大道昌崗路口、

江海大道新港路口

設置高峯崗。

期間,爲提高道路交通運行效率,

切實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隱患,

執勤民警在崗位周邊開展

行人、非機動車重點交通違法行爲執法工作。

早上10點左右,

記者見到廣州大道南與友和路轉彎處的交通島上,

站着三位交警。

紅燈亮起,

一位身穿黃色上衣的市民駕駛非機動車衝出斑馬線,

其中一名交警示意他來到交通島,

進行教育批評並依法處予罰款,

開具罰款收據。

現場交警透露,

行人闖紅燈須罰款10元。

交警告誡市民:

“這十元用來給孩子買東西喫都好,

千萬不要闖紅燈拿來交罰款了。”

據瞭解,

當天共處罰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

以及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等

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共136宗

去年,廣州市持續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治理工作,廣州交警實施 “五選一”管理規定。

“五選一”

指的是執勤民警在查獲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時,應向違法實施人說明其違法行爲的危害,並由違法實施人選擇以下五種方式的其中一項接受處罰:

一、執法接受10元至50元的罰款;

二、抄寫《非機動車、行人交通安全“八不準”法規條文》一次;

三、做志願者協助交警維持路口交通秩序,並簽訂《我與交警有個約定》;

四、觀看20分鐘交通安全警示視頻;

五、把自己的違法行爲、違法地點發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點贊20個。

實際上,

針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爲,

廣州推出過不少警示教育方式。

2018年,在廣州番禺廣場地鐵站C出口,有市民因爲過馬路不遵守交通規則,被交警罰靜坐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被處罰者如果趕時間,可以選擇“拍攝自己被罰的視頻發朋友圈”,並說明違反交規被處罰的情況,集齊20個贊就可放行。

2018年,在天府路和黃埔大道交叉口,有兩套會“說話”的警報設備,當行人闖紅燈時,就會發出語音警示:“行人闖紅燈警報報警,請後退”,聲音洪亮,整條行人橫道範圍內都能夠清楚聽到提醒。

2019年,番禺廣場地鐵站C出口附近的人行橫道上,警方安裝了一套闖紅燈抓拍系統,行人闖紅燈會被拍“大頭貼”在路邊電子大屏幕上滾動播放曝光。

爲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無論是司機還是行人,

紅燈還是別亂闖了~

來源丨信息時報記者 郭展鵬 陳綿欽

編輯丨小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