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房前稱不要新裝修房租房 後發現甲醛超標)

租房前稱不要新裝修房租房 後發現甲醛超標

陳小姐收到房屋甲醛超標的檢測結果。

近日,廣州市民陳小姐向南都“記者幫”反映,她委託荔灣區一房屋中介公司幫忙租房,“我特意強調不要剛裝修過的房子”。經中介介紹房源後,陳小姐與房東簽完合同,卻發現房屋最近刷過漆,且她找來的檢測公司數據顯示甲醛濃度超標。目前房東同意退房,中介一度拒絕退還1900元中介費,最終在“記者幫”介入下,陳小姐退費成功。

“有老人小孩,不要剛裝修過的房子”

陳小姐和家人此前住在番禺區,爲了方便孩子今年9月在荔灣區就近上小學,她從7月起開始聯繫中介公司幫忙在學校附近租房,計劃短租3個月左右,“我們在附近有一套房快裝修好,所以暫時租房過渡一下”。

中介公司的員工朱先生負責幫陳小姐物色房源,因擔心房子存在甲醛問題影響家人健康,陳小姐特意向朱先生強調,“家裏有老人小孩,一定不要剛裝修過的房子”。

8月10日,朱先生帶着陳小姐看一套位於荔灣區的房源,“看樣子乾乾淨淨,中介說是房東自住,從未租過。”8月中旬,陳小姐再次在朱先生陪同下來看該套房,“現場也沒有聞到什麼味道”,決定租下。陳小姐現場交了1萬多元押金和房租,並支付了1900元中介費給朱先生。

8月底,陳小姐請來鐘點阿姨打掃衛生,阿姨打掃時抱怨,“這個房間剛裝修過,很大味道!”陳小姐細看發現,牆壁上不時有白色粉末掉下,窗臺也有油漆印子,她試着用抹布抹了窗戶和傢俱,“用水洗一下,水都是白色的!”

發現房屋刷漆後測甲醛超標

陳小姐立即詢問房東關小姐和中介朱先生,關小姐承認房子近期“刷過漆”,並認爲刷漆不算裝修,而朱先生則表示他不知情。

“我當時也抱着僥倖心理想幹脆算了,先住下來,可能也沒想象中這麼嚴重。”陳小姐於8月27日請來一家環保科技公司檢測房內的空氣質量,檢測結果爲客廳和兩個臥室的甲醛都超標。

陳小姐向南都記者出示的檢測數據顯示,三個房間的甲醛濃度分別是0.083mg/m3、0.074mg/m3、0.088mg/m3,檢測結果顯示“不合格”,而房間內合格的甲醛濃度應該在0-0.07mg/m3。陳小姐諮詢專業人士,被告知“甲醛揮發很慢,不可能短時間就能除乾淨”,她於是跟關小姐協商退房,關小姐收了她一個月的租金,退回兩個月押金。

眼看女兒馬上要開學了,陳小姐只好繼續留在番禺租住,讓家中老人打的接送女兒往返上學。一個月後,陳小姐重新找到另一套出租屋搬走。

中介:非專業人員不清楚房屋甲醛情況

讓陳小姐氣憤的是,中介方至今不肯退中介費,“我說了不要裝修過的房,還給我介紹這麼一套房,搭進去這麼多錢,怎麼能收中介費?”她曾多次聯繫朱先生退款,對方表示“領導不同意退款”。

南都記者聯繫中介朱先生,其表示目前已從公司離職,他承認陳小姐確實強調了“不要裝修的房”,但她在現場看房籤合同對相關情況應有所瞭解。而房東沒有和他提過房子粉刷過,“我不是專業人員,不可能拿着儀器測量有沒甲醛”,最後促成交易後,理應獲得中介費。在陳小姐退房後,他同意再爲其找房,且不收中介費,但對方不置可否。

11月3日,陳小姐稱經南都記者介入後,中介公司的店長給其打電話稱同意退回中介費。

律師說法

若中介方未履行告知義務 承租人有權要求退還中介費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剛律師表示,房屋中介與承租人之間屬於居間合同,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也就是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但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鄧剛稱,如果承租人能夠證明向中介機構說明過不要剛裝修過的房子,且裝修的範圍包括粉刷房屋的行爲或者提出過防止因裝修而導致甲醛超標的要求,但中介機構沒有向承租人告知房屋存在粉刷的事實的,則中介方屬於沒有履行自己的告知義務,承租人有權要求中介方退還已收取的中介費。

netease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侯帥_NN5533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