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克雅寶公司是頂級珠寶品牌,“四葉草”可謂他們家的網紅產品,幾乎一看到四葉草形狀就可以輕鬆辨認出這是VCA。

但是梵克雅寶公司在註冊“四葉草”立體商標時,卻遇上了困難

據瞭解,梵克雅寶目前正向中國法院提起上訴,希望法院撤回取消其已在中國市場完成註冊的四葉草商標有效性的判決。

界面時尚查詢相關法律文書發現,梵克雅寶在2014年曾向中國商標局提出三維商標的註冊申請。

梵克雅寶有限公司(簡稱梵克雅寶公司)於2016年1月獲准註冊三維商標,覈定使用商品爲第14類珠寶首飾;寶石;項鍊(首飾)等

2018年4月,第三人畢某對該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裁定,予以無效宣告。

2020年7月,該商標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判定無效。隨後,梵克雅寶不服判決,提起訴訟。

目前相關案件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梵克雅寶公司的訴訟請求。

圖片來源:VCA官網相關法律文書顯示

梵克雅寶公司因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稱:

一、訴爭商標由原告獨創,具有區別於其他一般珠寶的多處獨特設計,已經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可以作爲識別商品來源的標識。

二、訴爭商標經過原告的長期使用可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可以作爲商標註冊和使用。

這則裁判邏輯依據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相關規定稱,“僅以商品自身形狀或者自身形狀的一部分作爲三維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相關公衆一般情況下不易將其識別爲指示商品來源標誌的,該三維標誌不具有作爲商標的顯著特徵。

該形狀系申請人所獨創或者最早使用並不能當然導致其具有作爲商標的顯著特徵。”

簡單點說,就是法官認爲一般消費者無法因爲四葉草設計的珠寶就聯想到這一定是來自梵克雅寶的產品。

即使原告主張其造型不屬於慣常設計,但訴爭商標的固有顯著性亦不會受其是否獨創所影響。

因此,梵克雅寶公司關於訴爭商標設計獨特、具有較強顯著性的起訴理由不能成立。

無獨有偶,其實除了這起“四葉草”商標案,另有“迪奧真我香水瓶”也曾因缺乏商標顯著性被駁回註冊,所以無論是註冊圖形商標、文字商標、還是立體商標,都應該關注商標的顯著性,以免商標被駁回。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章的規定,立體商標的註冊仍然以具有顯著性爲首要的註冊條件。

也就是說,申請註冊爲商標的三維標誌不能是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的形狀、包裝物或者整體,因爲這樣的標誌相關公衆不易將其識別爲商標,不能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

在高端奢侈品行業中,大家都希望可以通過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來保護自己的品牌,但因各地的法律法規細化程度不同,以及自身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支撐證據而未能如願。

目前,相關案件的二審審理程序正在進行中。梵克雅寶仍在爲註冊“四葉草”商標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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