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交通參與者,不管你是手握方向盤的駕駛員,還是走在路上的行人,都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不可貪圖一時的方便,將安全拋至腦後。11月24日上午,李滄交警事故科公佈的一起車輛撞上行人的事故,再次敲響警鐘。

今年9月8日清晨5時30分許,董某駕駛小轎車沿黑龍江中路向南行駛,行駛至下王埠立交橋處,與橫穿馬路的行人相撞,毫無防備的巨大撞擊力,行人飛出十幾米遠才停下。

李滄交警迅速趕到現場,看到董某報警後在現場等候,車輛前部和前擋風玻璃嚴重損壞,行人經120醫護人員確認已當場死亡。

經過現場勘查、詢問當事人以及調取監控,民警得知,事發時轎車正要超越一輛廂式貨車,車速比較快,加上凌晨視線不好,使得董某沒能及時發現行人。行人當時橫過馬路,卻不走人行橫道,是事故發生的另一個原因。在這起事故中,轎車駕駛員和行人承擔了同等的責任。

一個超速行駛,一個抄近道過馬路,兩個抱着僥倖心理的人碰到了一起,最終釀成了慘劇。李滄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凌晨或傍晚視線不好的時段,一定要降低車速,注意觀察;同時提醒行人,橫過馬路一定要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按照信號燈指示安全過馬路。(通訊員 劉波 王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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