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沾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調集十餘名幹警,順利完成對被執行人劉某所佔房屋的強制騰空,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院裁判的權威。

被執行人劉某與申請執行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返還原物糾紛一案,2018年4月10日經沾化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劉某未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義務,未及時足額支付房款,應將房屋返還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判決作出後,被執行人劉某拒不向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交付房屋。沾化法院收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強制執行申請後,立即向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責令其自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經多次釋法明理劉某拒不交付房屋。

11月19日下午,沾化法院執行幹警到達現場後,劉某態度消極,依然牴觸抗拒執行,被執行人劉某的妻子張某情緒激動,在強制騰空房屋現場手持汽油並以跳樓相威脅。在社區工作人員見證下,沾化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按照預案分組開展行動,由女幹警控制被執行人妻子,防止其出現過激行爲,承辦法官再次對被執行人劉某進行最後的交付房屋動員工作。經過2個多小時的努力,執行幹警終於完成了房屋騰空,對該房屋的門鎖進行更換,並當場將涉案房屋交付申請人某房地產開發公司。

據瞭解,強制騰空房屋是法院執行工作中的“老大難”問題,也是難啃的“硬骨頭”,沾化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以高壓態勢全面依法懲戒,打擊規避、逃避、抗拒執行行爲,確保持續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勝利成果。

來源:沾化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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