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後又被發現新問題,今年已有3個廳官被進一步查處

昨天下午,天津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天保控股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邢國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邢國友已於去年5月退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就在退休前兩個月,邢國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被查前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

公開履歷顯示,邢國友,男,1957年4月生,1976年6月參加工作後,先後在共青團天津市委、天津市旅遊總公司、天津市旅遊局、天津市政府辦公廳任職。2001年8月,邢國友成爲天保控股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在天保控股公司任職的16年間,邢國友除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天保控股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外,一直都是該公司的黨委書記、董事長。

成立於1999年1月的天保控股公司,是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投資的大型國有獨資公司。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在該公司長期擔任“一把手”的邢國友,曾於去年3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去年7月,天津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3起不作爲不擔當典型問題。其中第一起即爲天保控股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邢國友,現任黨委書記、董事長趙家旺違反政治紀律,履行巡視整改責任不力問題。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在天津市委巡視組對天保控股公司黨委進行的近兩輪巡視中,該公司都被指出相同的問題。2016年7月,十屆天津市委巡視反饋意見指出,天保控股公司黨委會除討論幹部人事事項外,極少研究其他“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事項,未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措施進行研究,下屬公司內控薄弱,存在較大廉潔風險。2018年4月,十一屆市委巡視發現,天保控股公司黨委對巡視整改敷衍塞責、虛構董事會會議時間、“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不到位;對系統內領導人員違規違紀問題高舉輕放,下屬公司管理失控問題仍時有發生。

通報指出,邢國友、趙家旺作爲企業主要負責人,本應擔負起落實巡視整改的政治責任、領導責任、工作責任,積極推動整改措施落地見效,但兩人政治意識、紀律意識弱化,對紀律要求置若罔聞,在天津市委巡視組已經指出相關問題的情況下,仍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甚至弄虛作假、邊改邊犯,對巡視整改走過場、擺樣子。去年3月,邢國友、趙家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

邢國友不是近年來天津首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又被查的省管幹部。2018年8月14日,已於2017年7月退休的天津北方電影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大方被查。根據中紀委網站當時發佈的簡歷信息顯示,王大方退休4個月前,因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一個被查廳官退休當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梳理後發現,邢國友也不是今年來首個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後,又被查的省管幹部。

今年7月20日,吉林省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羅亦非被查。羅亦非曾任吉林省委辦公廳祕書處處長、吉林省發改委副主任等職,2012年6月,任吉林省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直至2017年7月退休。

就在羅亦非退休當月,吉林省通報8起省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稱,2016年4月至9月初,羅亦非在已參加“車改”且每月領取公務交通補貼情況下,繼續乘坐吉林省能源局一臺公務應急用車參加公務活動和上下班,共計40余天次。2017年1月,吉林省紀委給予羅亦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今年11月13日,羅亦非被開除黨籍。

今年10月19日,哈爾濱市雙城區委書記李洪銘被查。李洪銘自2013年4月至被查,先後擔任哈爾濱市松北區委副書記、區長,雙城區委書記。

2018年8月25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北龍湯泉休閒酒店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約400平方米,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504.8萬。去年1月31日,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發佈的“8·25”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到,李洪銘於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哈爾濱市松北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對松北區行政執法局查處燕達賓館違法建設工作疏於監督、管理,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隨後,自2016年9月起即擔任哈爾濱市雙城區委書記的李洪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後,又被發現其受處分前的違紀行爲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多名省管幹部被“一查再查”也說明,一次處分,並不會把問題幹部的所有過錯和責任“一筆勾銷”,只要發現新的或者遺漏的問題線索,仍會進行進一步查處與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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