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團隊受理了一起被告人付某君妨害公務一案,在依法進行充足的庭前各項準備工作之後,進行了嚴肅的開庭審理工作。

被告人付某君飲酒後,在家中毆打妻子。其妻子報警後,民警及時趕往其家中處理家庭暴力警情。民警在依法處理的過程中,遭受到了被告人付某君的阻礙,並對民警進行辱罵、擊打。

民警作爲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依法處理家庭暴力警情的過程中,被告人付某君嚴重阻礙民警執行公務工作。這種行爲藐視國家權威,損害了國家形象,同時擾亂了國家管理秩序。

在開庭審理之前,被告人妻子到法庭通過視頻探視作開庭準備的被告人,主審法官對其二人進行家庭矛盾糾紛說理,同時對參加旁聽的家屬進行“明理釋法”的工作。因具有迴避情形的當事人,依法不能參加旁聽。覈實到兩名旁聽家屬作爲本案件的證人,主審法官依法告知退出參加旁聽。

在開庭審理的過程中,被告人付某君對自己的犯罪行爲後悔不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認罰。並且表示自願接受刑事處罰,認真改正。綜合案件事實,被告人認罪認罰情節,合議庭評議認爲,對被告人付某君依法從輕處罰,當庭進行了宣判,判處拘役五個月,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