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讓,這樣社會纔會更盡然有序更美好。昨日早上,南二環興慶立交橋西口一輛重型貨車不僅違反早高峯禁行規定導致交通擁堵,而且違反7:00-21:00禁止上路行駛的規定,甚至進行違法倒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2020年11月26日7時25分許,西安交警支隊秩序處在巡查時發現, 南二環興慶立交橋西口一輛重型貨車在主幹道上緩慢行駛,造成壓車排隊。

隨立即安排就近碑林大隊民警查處,交警碑林大隊民警接到指令立即趕往現場進行查處。

經覈查,張某駕駛的車牌號陝AZ3125的重型自卸貨車爲陝西道橋建設有限公司僱傭的瀝青運輸車,負責爲某重點項目運送物料。

該車不僅違反早高峯禁行規定導致交通擁堵,而且違反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中燃料種類爲柴油的重型載貨汽車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駛的規定。

民警在趕到現場糾正時,該車正在進行違法倒車,存在安全隱患。碑林大隊立即將車輛引導移至不影響交通的位置,將駕駛人帶回大隊詢問。

在詢問中,駕駛人張某充分認識到禁行時間行駛和違法倒車的危害,對違法事實無任何異議, 本人寫出書面檢查,向高峯時段造成羣衆出行不便表示道歉,並表示以後按照法律法規安全行駛。

交警碑林大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該貨車違反禁令標誌、違法倒車等交通違法行爲作出合計300元、駕駛證記3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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