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軍路君

《退役軍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施行。

這部保障法,不只關係現役軍人,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等優撫對象,同樣屬於適用範圍。

在焦急地期待中,仍有不少雲霧,是大家希望早日撥開的——

保障法明年1月1日施行,在之前退役的軍人,會不會發優待證?

現在地方的優待證有交通、景區優惠功能,國家的基本優待目錄清單中,沒有這些項目,到時還能享受嗎?

統一發放的優待證,辨識度是本省,還是全國通用?

……

對上述的期待,11月25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舉行宣傳和落實保障法新聞通氣會,會上對退役軍人優待證透露了不少乾貨——

01.優待證覆蓋所有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這裏不只是退役軍人,還包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犧牲、病故軍人遺屬等,都將統一制發優待證。

保障法明確: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在接收退役軍人時,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

此條僅是明確,從2021年1月1日以後退出現役的人員,在接收安置退役軍人時,由安置地的退役軍人事務局直接發放優待證。

而在此之前退出現役的人員和優撫對象,同樣屬於優待保障的適用範圍。相信在優待證製作後,依據之前完成信息採集的退役軍人數據庫,將會專門集中發放。

可以說,所有健在的退役軍人都能享受到普惠優待。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除外。

02.提高製作防僞標準,杜絕假冒僞劣

退役軍人優待證,不再是地方的“自主設計”,將由國家統一制發、統一編號,可以說辨識度更高,優待證全國通認,並非不可能。

對優待證的研製、使用管理等細節,有關負責人在新聞通氣會上坦言:

……採取提高防僞技術、推進電子查驗、加強部門合作等方式,最大限度杜絕假冒僞劣、製假售假等現象……對組織製售、僞造、變造優待證的行爲,將予以嚴厲懲處

可以預測,退役軍人優待證不只是一張打印的紙質證件,而是有較強的技術使用,且具備防僞、查驗等實用功能,讓造假證的不法分子沒有可乘之機。

03.基本優待目錄清單有增項

今年初,退役軍人事務部發布了現役軍人及軍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三屬”等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在現役軍人及家屬(隨軍人出行時)、傷殘軍人、“三屬”基本優待目錄清單中,均有火車、輪船、客運及乘機優先購票和優待通道等優待和博物館、景區等門票減免優惠。

但在退役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中,並未明確上述優待。好在保障法已經規範:憑優待證等有效證件,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遊等優待。

如此公共交通或是各站點、通道的優先,景區減免門票等優惠,從地方的“自選動作”,已然成爲法律規範的內容,退役軍人享受出行、旅遊等優待將成標配。

此外,不少地方還有出臺退役軍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等規定,在保障法出臺內容明確優待後,相信更多地方將會考慮到,減免的地區將會不斷擴大。

04.《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即將公開徵求意見

優待證何時落地?如何使用管理?

即將徵求意見的《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將很好地解答大家關心的這一系列的問題。

在新聞通氣會上透露:“目前,優待證制發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即將公開徵求意見

相比《退役軍人保障法》而言,《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屬部門規章的可能性較大,其不需要通過提請全國人大審批通過,從公開到落地的程序要簡化不少。

在退役軍人事務部公開表態即將公開徵求意見,相信這個辦法已經基本成型,也距離我們越來越近。

期待吧,退役軍人優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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