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過世後,他的財產就進入了繼承環節,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只能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繼承。如果夫妻一方在世,說明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同胞兄弟姐妹屬於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網友諮詢:

您好,我老公去世,關於遺產方面的問題向您諮詢,大女兒是我老公和前妻生育的,沒有和我們一起生活,已經結婚生子。結婚的時候也陪嫁了30萬彩禮,兒子是和我生育的未成年才13歲在上初一,老公的老父親也已80多歲,沒有和我們一起生活(可籤自願放棄繼承),這種情況還要分女兒多少遺產呢?

北京常鴻(天津)律師事務所黃書海律師解答:

1、你老公的財產,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再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份額一般均等分配。

2.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一半屬於你的,你丈夫的那一半一般由同一順序繼承人均等分配。

黃書海律師解析:

1.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

在法定繼承中,同一順序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一般情況下應當均等。在沒有法律規定的特別情形下,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按照人數平均分配遺產。

(2)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均等。在下列情況下,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

①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②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③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④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非繼承人對遺產的取得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分給他們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多於或少於繼承人。

要求分得適當遺產是一項獨立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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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書海律師補充:

遺產繼承方式主要有四種,即遺囑、遺贈、遺贈撫養協議以及法定繼承。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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