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委書記張碩輔和市長溫國輝共同簽署頒發廣州市第9號總河長令,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條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清污分流改造施工進行得如火如荼

由“底線約束”走向“提質增效”

廣州市水環境治理“十三五”規劃目標基本完成,正處在由“底線約束”向“提質增效”轉型的關鍵時期,合流渠箱則是現階段制約廣州市水環境治理邁向高質量發展的一大突出矛盾,主要原因是:雨季排澇時截污閘、拍門開啓,渠箱內合流水溢流入河涌易導致河涌水質變差;雨季時,合流渠箱難以充分發揮行泄通道功能,緩解區域內澇的作用有限;合流渠箱防滲性能差,大量河涌水、地下水、山水通過渠箱進入污水系統,擠佔污水空間,不利於污水處理提質增效。

廣州海珠區曉港湖水質清澈見底

延伸河湖長制治理模式

自2019年9月《廣州市總河長令》(第4號)簽發以來,經過1年多的實踐,廣州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在天河區深涌流域、海珠區北降湧、白雲區景泰湧等均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廣州市河長辦在牽頭推進該工作的過程中仍遇到了困境:

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與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類似,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任務,僅依靠管網建設難以達到目的。同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涉及渠箱沿線的違章建築拆除、排水單元達標、“散亂污”場所整頓、徵地拆遷、交通疏解、管線遷改等各項工作,需要依託河(湖)長制的平臺,由各級河長牽頭,發動各部門、區、街(鎮)、村(居)聯合行動,形成大兵團作戰合力。目前廣州市合流渠箱並未按照明湧的治理模式,逐條明確治理責任主體和治理任務目標,不利於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較好較快推進。

空中鳥瞰流溪河兩岸

水生植物豐茂的流溪河太平段

針對以上問題,廣州市河長辦提出了三項解決措施:

推動構建合流渠箱河(湖)長制管理體系,明確全市443條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的責任人、建設內容、完成時間、截污閘(堰)開閘計劃等,形成了《廣州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目標及責任體系》。

合流渠箱“開閘”行動納入河長制考覈。各區總河長是合流渠箱“開閘”行動第一責任人,各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延伸河湖長制治理模式,明確每條合流渠箱的區、鎮(街)、村(居)三級責任人,全力推進合流渠箱沿線的違法建築清拆整治、排水單元達標創建,確保按期保質完成任務。

廣州增城一處污水處理設備正運行出水

海珠區北降湧清污分流施工後開閘實景

在市河長辦現有架構下,參照排水單元達標攻堅小組的模式,在河長辦工程督辦組內成立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攻堅推進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相關工作。

全市443條合流渠箱,20條已完成清污分流改造;397條已納入工作方案。資金納入水務部門年度投資計劃逐年安排,未納入年度計劃的由相關區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及時提出增補需求。5條結合地塊開發同步實施改造;另21條暫未明確改造計劃,將由相關區對必要性進行論證後,有序開展治理。

棠景沙湧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兩個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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