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1日消息(記者 陳進)近期,山東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公佈了2020年第21號公告。公告顯示,鄂莊煤礦、付村煤業有限公司等5家煤礦因存在安全生產隱患被責令改正。涉及此次被罰的5家煤礦,分屬臨沂礦業集團、棗莊礦業集團和新汶礦業集團,均系山東能源集團旗下二級集團公司。

其中,鄂莊煤礦因存在“堆煤與膠帶摩擦造成溫度升高、膠帶着火”的風險,被責令立即停機,待整改完成後方可投入運行。

(截圖自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2020年第21號公告)

2020年8月,兗礦集團和山東能源集團組建了新山東能源集團。按照2019年財務數據測算,重組後的山東能源集團資產總額達到6379億元,營業收入達到6371億元。山東煤監局數據顯示,目前,山東110家煤礦中,資源最富集、年生產能力前十的煤礦均隸屬山東能源集團。

公告披露的第一家煤礦是臨沂礦業集團菏澤煤電公司,公告稱,該公司安全監察、安全培訓等制度不到位,未規定礦井單班作業人數,依據《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應立即改正。

公告披露的第二家煤礦是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山東能源集團資質優良的二級集團公司之一。根據公告,該集團公司因編制應急預案前開展的應急資源調查不全面,也未制定雙重預防機制運行管理制度等。依據《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該集團公司被責令改正。

公告披露的第三家煤礦是棗莊礦業(集團)付村煤業有限公司,該煤礦是棗礦集團旗下主力礦井之一,年生產能力達到270萬噸。根據公告,該公司所涉違規內容較多,除井下未設堆煤(矸)保護裝置、井下乘人裝置人間距不合規以外,還未將工作面迴風流甲烷傳感器位置及線纜敷設填匯在礦井安全監控佈置圖上,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相關規定。目前,該公司已被責令改正。

公告披露的第四家煤礦是棗莊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另一個主力煤礦——濱湖煤礦。公告顯示,該煤礦礦井編制應急預案前開展的應急資源調查不全面,且16208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段缺少2處消防支管,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包括前述違規內容在內,濱湖煤礦此次共計被披露14項違規內容。根據《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濱湖煤礦被責令改正。

公告披露的第五家煤礦是新汶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鄂莊煤礦,該煤礦年生產能力達到90萬噸/年,是新礦集團主力煤礦之一。根據公告,該煤礦-530主運帶式輸送機堆煤保護裝置安設在靠近輸送機機頭卸煤位置,不能有效監測堆煤高度,存在堆煤與膠帶摩擦造成溫度升高、膠帶着火的風險,不符合相關規定。依據《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該煤礦被責令立即停機,整改完成後方可投入運行。

此外,鄂莊煤礦還因“一通三防”的礦井爆破管理規定中缺少躲炮距離等7項違規內容,被依法責令改正。

轉自:央廣新聞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免責聲明:本文已註明轉載出處,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作任何商業用途。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私信聯繫我們刪除,謝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