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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亂

來源:亂翻書(luanbooks)

一、數字音樂

中國的數字音樂產業是從PC時代開始的。

最初是以百度MP3爲代表,下載是用戶核心訴求,早期MP3在百度整體流量佔比甚至超過三分之一。同期還有點石軟件(一個P2P下載軟件,主打音樂交換,快播王欣做的),網易也做過一個P2P下載軟件,但是很快就不做了。這些都被當時的唱片公司視爲洪水猛獸,屢屢被告。百度MP3後來利用著作權“避風港”原則,把下載鏈接都放在國外匿名站,正常渠道查不到源頭,所以一直存在着。

伴隨移動增值業務(SP)的發展,中國移動、聯通、電信和網通等運營商於2003年5月相繼推出了收費模式更加的彩鈴業務。隨後,互聯網公司紛紛開始試水數字音樂,主要想法是給彩鈴業務導用戶,騰訊和新浪都參與進來。當時新浪音樂相關業務的負責人是謝國民。

彼時谷歌還沒退出中國,比照百度MP3對整體流量的貢獻,還在流量爬坡階段的谷歌投資了主打正版音樂的巨鯨,將音樂流量都導給對方,並於2008年與巨鯨聯手推出谷歌音樂,提供免費正版音樂下載。當時,騰訊、新浪和巨鯨,是最積極去找四大唱片的三家公司,要求正版授權+廣告模式,放開免費試聽,因爲百度MP3當時是免費的。

此前,不論盜版的話,數字音樂的免費版權只開放30秒試聽,全曲試聽需要付費。在這一版權限制下,這三家顯然沒辦法去跟主打盜版免費聽和免費下載的百度MP3競爭。經過一年多的交涉,到了2007年底,國際四大唱片(華納、索尼、環球、百代)也對這三家開放了正版全曲免費試聽。

2010年前後,音樂行業主管部門文化部出臺了獨家授權政策,即一家CP只能授權給一家互聯網公司,然後互聯網公司之間再相互轉授權。謝國民出來成立了海洋音樂,拿了一筆錢,五倍十倍的價格去購買長期獨家版權,等到騰訊百度大概弄明白後,市面上一半的版權都在謝國民手裏了。

海洋音樂跟QQ音樂等玩家談判的過程中,收購了酷我音樂。在QQ音樂被正版授權束縛住的當口,酷狗靠着P2P技術掃用戶本地文件夾,變成中國最大的音樂曲庫產品,且在移動初期時候做了大量線下推廣預裝的工作,到2013年,酷狗的安裝量就超過了QQ音樂。再到後來酷狗推出繁星直播,跑通音樂APP“聽看唱”這個邏輯,就在用戶體量和商業模式層面徹底甩開其他音樂APP。2014年,繼續拿到錢的謝國民又去找了酷狗的謝振宇,酷狗酷我合併。2016年,包含酷狗酷我的海洋音樂與QQ音樂合併,成立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ME)。

後來TME的套路其實很像謝國民的思路:壟斷版權、抬高價格、擠壓對手。

在文化部推進音樂行業正版化後,“避風港”原則的濫用被遏制,一批涉嫌侵權盜版的音樂網站被關停。音樂版權格局的變化導致版權成本水漲船高,原本週杰倫的傑威爾音樂一年的版權費也就幾百萬,到2018年TME買斷周杰倫的三年獨家版權花費了5.7億。再加上2012年索尼收購百代,四大唱片公司變“三大”,上游集中導致下游議價權更加降低。

音樂行業玩家的入場資金門檻一下子被拉高了很多,很快豆瓣FM逐漸退出了市場,百度放棄MP3業務,現金流出現問題的蝦米音樂賣給了阿里巴巴

二、蝦米

2007年,蝦米音樂成立,早期的運營,在豆瓣小組中聚集人氣,聚起了蝦米音樂的最早一批種子用戶。最早的音樂內容分享社區形成。

“在中國只有兩類音樂:流行音樂和不流行音樂”。蝦米網創始人王皓如是說,這是對2007年前10年最好的概括。那時最重要的用戶需求,就是搜索、下載。然而也正是他寫的爬蟲,最早將音樂分類整理從國外allmusic.com搬入國內,後來又被其他國內其他數字音樂公司的爬蟲們引入他們的產品中去。

但蝦米一直在建設音樂人的和音樂發燒友的生意,沒能出圈。且蝦米的創始人都是第一次創業,對於資本的理解跟騰訊網易沒得比。等版權環境惡劣之後,四大唱片變成三大唱片,蝦米也缺乏足夠的資本去燒。

蝦米的歌單(精選集),以及精選集帶來的分銷模式,都是技術主導的產品。精選集要強運營頭部用戶,蝦米的頭部用戶產生了精選集的大部分,蝦米的精選集很在乎核心用戶的看法,核心用戶的看法會讓蝦米的改版回滾。

蝦米的音樂發現邏輯和算法都是由核心用戶主導的,早期對於製作側和資深用戶極其重視。所以UGC出圈這件事,蝦米更精英路線,運營主導的氛圍比較重。直到後來產品導向爲主的網易雲音樂,才讓歌單這個產品具備了更大的普適性,從精英走向了大衆。比如網易雲音樂的歌單會在各個直播平臺裏面露出,形成了風格化。

蝦米早期精選集是爬了last.fm,國外的歌單,網易雲音樂開始的歌單是爬了蝦米的數據。所以這會讓音樂發燒友,在推薦引擎還OK時候,版權還OK時候,自然去了網易雲音樂。蝦米那批忠實的音樂愛好者,最終流失到了網易雲音樂。

蝦米的第一輪是深創投,第二輪就直接是盛大的戰略投資,不利於後面資本進入。盛大之後阿里的戰略投資要接,中間拖了較長一段時間,到資金鍊快斷裂,最後被收購。

蝦米起家時,版權公司還沒大規模合併。網易雲音樂起來時,版權環境開始惡劣,四大唱片變成了三大唱片。之前蝦米歌曲依賴用戶上傳,但後來國家打擊盜版力度在增強,避風港原則不適用了。蝦米曲庫縮小後,商業模式和用戶規模不足以支撐,蝦米唯一的出路就是不斷的融資或者進一步被收購。

蝦米一直對標Spotify。Spotify是在版權法規不成熟的瑞典成立的,那裏是海盜灣的基地,版權非常自由。Spotify上市之前融了8-9輪錢,一直沒能完成自己的商業正循環。

早年,中國人不願爲音樂付費,但願意爲鈴聲付費。早期做正版的9天音樂網,在移動早期做了純粹的SP變現,是讓用戶付費而不是廣告主付費,彩鈴的費用是從運營商的短信或者話費邏輯走的。但到了移動互聯網,也折損非常厲害。

整個PC到移動過程中,當時移動商業變現環境不豐富,移動支付等基礎設施不健全,上游版權成本不斷升高,蝦米的資本優勢不足。蝦米耗在投資人之間,對於資本對於錢做的決策遠遠會比網易雲更謹慎。

在後來移動都是燒錢買量的獲客邏輯,蝦米都沒做過大範圍的付費推廣,在用戶規模上沒有優勢。後來高曉松將天天動聽改編成阿里星球,讓粉絲爲偶像買單,結果粉絲和音樂人兩端失敗。產品徹底改頭換面,千萬DAU級的播放器用戶全部流失。原本播放器用戶想要倒給蝦米,但是蝦米版權沒捨得花錢,所以蝦米也沒接住。

變現這端。早年國外流行過DJ在線打碟,蝦米也做了LOOP,非常音樂導向。酷狗酷我做了同類產品,後來很快導向了主播打賞,變成了直播,開了遊戲的口子。

最大衆的音樂需求無法降低版權成本,是二道販子售賣,用戶付費或廣告反哺,或者增值,在新東西出來時候,音樂本身這個模式不賺錢。

騰訊更願意花錢買版權是有完整的IP變現體系,再加上QQ會員的增值付費體系,所以前端要做IP和流量的把控。從後面變現環節,決定你在前面版權成本可以投入多大。

蝦米被收購前是資本問題,收購完是集團定位,流量怎麼商業化的問題。蝦米流量應該如何賺錢,能賺多少錢?在阿里集團能佔多少?

今天Spotify、Pandora和騰訊音樂(TME),都已經上市。但除了TME,全行業無一家公司盈利。從1999年九天音樂網成立至今,21年,全行業僅TME盈利,這裏依賴的還是大量酷狗酷我向遊戲導流的盈利,以及QQ空間上閃亮的騰訊綠鑽帶來的利潤。

數字音樂,真的是一個能健康發展的產業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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