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揚子晚報

作者 萬承源

揚子晚報訊 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網戀有關的詐騙錢財案件。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裏,趙女士被小16歲的“情人”以各種理由騙取50多萬元。

2018年5月,趙女士在一交友QQ羣中認識了小方,小方在聊天中稱自己是離異單身狀態,不僅坐擁多套房產,還是知名會所的股東。交往過程中,小方不僅駕駛寶馬車帶着趙女士出入娛樂場所,還帶着趙女士去參觀自家房產,至此趙女士對於方某“高富帥”的身份深信不疑。2018年8月起,小方就開始以各種理由向趙女士借錢。趙女士稱,不足兩月的時間,她就向小方轉賬上百萬元。趙女士去了小方“持股”的會所催討借款,卻被告知小方僅爲普通員工。

最終,法院對小方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責令被告人繼續退賠尚未追繳的贓款人民幣3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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