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理想的人格有四種:「挫銳」、「解紛」、「和光」、「同塵」。

第一個人格特質是「挫銳」。

銳就是身上的「傲氣、銳氣」。道家講清靜無爲,講柔弱,「剛必折,物壯必壞」,爲人處世宜柔不宜剛,很多人的個性很剛強,動不動就發脾氣或是吵嘴,這個都是「傲氣、銳氣」太盛。所以第一個「挫其銳」,每個人身上都有傲氣,總覺得我比別人強,其實這是無知,我們與天地大道比起來,我們是最卑微的一羣,爲什麼?因爲我們還在天地之間,有什麼好驕傲、好爭執的?每個人應該將自己的鋒芒收藏起來,儘量的謙卑不與人爭,這就是「挫銳」。收藏自己的銳氣,爲人處世以柔弱爲主,柔弱勝剛強,「剛必摧,物壯必毀」。

第二個人格特質是「解紛」。

意即爲學之人,要有解決紛擾的能力,而不是去製造紛擾,別人有問題,應該善於幫他解釋,讓他釋懷。爲學之人遇到他人求助,很誠心地替他人解說,讓他釋解心中的煩惱,這就是「解紛」。爲學之人要能夠幫人排難解憂,也類似佛家講的法佈施,不但可以幫人排解憂煩,自己的憂煩也能夠適當的排解,並且是有理念的引導,然後抒發情緒,而不是一下子由自己的嘴巴爆發出來。一個人一旦無名煩躁起來的時候,要適時的解紛。在解別人的紛擾之前,先把自己的紛擾先排除掉,而這排除不是硬壓,是用思路、用正理正法去疏導,把憤憤不平的情緒疏導掉。能夠先解自己的紛擾,纔有辦法去幫別人解決紛擾。

第三個人格特質是「和光」。

太陽光讓人覺得很強烈、很剌眼,這不是人想要的,得道之人的光是要很溫和、很柔軟的光,這個光會讓人覺得很舒服而不刺眼,這就是「和光」。「和光」的意思是,儘量收斂自己的脾氣,讓自己氣場變得很溫和、很柔和,所以一個人修道如何,別人一靠近就知道,如果一靠近就覺得這個人火氣很大,當然不敢跟他接近,所以爲什麼要消滅心中的那股瞋念。凡事不與人爭,凡事從自己先做起,也就是「別人都沒有錯,只有自己錯;別人錯的也是對,我對的也是錯」。爲什麼我對的也是錯?因爲只要存有「我對」,就有「我相」存在,《金剛經》雲:「凡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第四個人格特質是「同塵」。

不特立獨行,不讓人覺得你是特異人士,或是什麼非常了不起的人物,要讓人覺得你跟他是一樣的。所以真正德行很好的人,他看起來就像鄰家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樣。《菜根譚》有云:「神奇卓異非至人,至人只是常。」真正有修行、有道行的人,從表面是絕對看不出來,只能夠在接近他或與他言談的時候,即之也溫,即之也柔,感受到他溫和慈祥的氣場,如是而已。換句話說,雖然很多人的行事作爲是錯的,你走的是對的路,但是不用特立去標榜「我對你錯」,仍然跟一般人一樣,過着平常的生活,不用處處去指責別人,你這個錯,你那個錯,只有我對,只要有「我對你錯」,你還是凡夫俗子。所以要時時反省,時時審視。

有了「挫銳、解紛、和光、同塵」這四項人格特質,最後要走向「玄同」的地步,即道家爲人處世的最高境界。玄同的意思是「玄妙齊同」,類似佛家所謂的:「真誠、清淨、平等、正覺、慈悲」,道家跟佛家雖然用不同的名詞來解釋修到最高境界的一個實像,但是其實都是相同的。這也正是爲什麼很多人努力一輩子,不知該往那裏去用功,往那裏去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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