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作爲老百姓的“養命錢”,關乎着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但仍有人抱着僥倖心理違規領取養老金。

日前,縣社保局工作人員在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信息覈查中發現,退休人員湯某在服刑期間仍然在領取養老金。這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和重視。據查,2019年,湯某因傳銷犯罪被判刑18個月,服刑期間累計領取養老金2萬餘元。根據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服刑期間應停發養老金。發現該問題後,基金監管部門立即督促經辦機構立即停發其養老金並追回服刑期間違規領取的養老金。

今年7月起,該局正式開展打擊社會保險領域欺詐騙保專項治理行動,結合數據分析比對、檔案覈查、經辦業務審覈等方式篩查疑點,對城鎮職工養老待遇發放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截至目前,已追回死亡冒領、重複領取、服刑領取共26萬餘元。

據瞭解,開展違規領取養老金覈查工作是社保業務經辦部門的常態化工作。近年來,社保部門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查詢覈對相關信息,對重複領取、冒領養老金的人員,先暫停其養老保險待遇的發放,然後啓動追償程序。下一步,該局還將進一步加強與法院、檢察院、民政等部門協同合作,實現數據共享,開展信息比對,發揮稽覈和行政執法作用,加大追繳力度,依法依規嚴查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行爲。對已確定重複領取待遇的參保人員,一律“先停發,再追回”。在“疑似冒領”覈查工作中,經覈查確認死亡的,按相關文件要求,封存帳戶,停發待遇,並依法追回其多領的養老金;若確認健在的,按規定和程序及時糾錯,做好相關養老金補發工作;對確實無法聯繫覈實信息的暫停相關當事人養老保險待遇,待取得聯繫後再根據實際覈實情況做相應處理。

縣社保局鄭重提醒:以下六種行爲皆屬於騙保行爲,視情況嚴重性將處以罰款,追求刑事責任。具體如下:

1. 通過僞造、變造年齡、特殊工種資料、病退資料,提前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

2. 通過僞造、變造工齡資料、增加視同繳費年限並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

3. 通過僞造、變造檔案出具虛假材料,謊報、隱瞞個人及單位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等領取養老保險或者導致基金支出的。

4. 通過僞造、變造檔案或勞動關係證明材料,謊報、隱瞞個人及單位信息申請養老保險補繳業務並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

5. 通過隱瞞死亡或者服刑等喪失養老待遇領取資格,又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

6. 其他違反社會保險相關規定,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損失的行爲。同時縣社保局呼籲社會各界都能參與監督、舉報冒領養老保險待遇行爲之中(舉報電話:0793-12333),共同維護養老保險基金安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