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的事情已經過去許久了,昔日通告不斷的他,現在一點消息都沒有。不過近日,羅志祥又被人拿出來議論了,但也不是什麼好事。他原本打算在自己豪宅的樓頂上建一個露天泳池,都已經開始動工了卻遭到了鄰居的投訴,現在工程只能暫時停擺,真是有一點“牆倒衆人推”的感覺。換做以前,估計也沒人投訴他。

我們今天要聊的不是這個泳池的事情,還是關於羅志祥這個人本身。我們一般所指的“污點”藝人,一般都是指和黃、賭、毒以及婚外情有關係。但是,羅志祥和周揚青只是情侶關係。羅志祥結交其他的女性,只能說是品行有問題,還真算不上有“污點”的藝人,只是大家沒法接受陽光大男孩竟然是這樣一個人。

羅志祥沒有跟周揚青結婚,這算不上是婚內出軌。像文章和馬伊琍那樣的,文章是在婚內和姚笛有了感情,這種自然是不合法的。所以,文章現在是混得越來越慘,沒有人敢找他拍戲,已經和路人沒有什麼分別了。還有許志安也是,跟鄭秀文那麼多年感情,突然就出軌了。本來就沒什麼人氣,這下再也翻不了身了。

這才屬於婚內出軌的男人。但像王總,動不動就換女朋友,交往過的女性起碼十幾個吧。我們也從來沒有指責他品行有問題。在婚前,有錢人、名人愛玩這已經是見慣不慣的事了,不擾亂社會治安,一棒子打死似乎有些不妥。

我們首先要承認羅志祥是犯錯了,一個正人君子是幹不出這事的。只是,我個人覺得羅志祥所犯的錯一不是婚外情,二不是違法,上升到現在這個層面有一點可惜。現在羅志祥的事業基本全部停擺了,廣告被停,節目被停,錄過的節目都使用AI處理掉了,把他當成“污點”藝人有一點點過。

作爲男人,從羅志祥的事件上得到一個結論,就是千萬不要惹女人,不然會很慘很慘。本來小兩口的事情,如果沒談好就結束,這是比較正規的一套途徑。而周揚青非要把羅志祥的醜事公佈天下,讓他“死”得那麼慘那麼慘。如果羅志祥不是一個明星,周揚青還會到社交平臺上說嗎?

不管怎麼說,羅志祥現在的處境請參照范冰冰、黃海波,他們都多少年沒翻身了?羅志祥不管犯的錯有多大,是不是屬於“污點”藝人。但公衆就像一面鏡子,有一點點污垢立馬就顯現出來了。只要是公衆不喜歡的,不管你事情大不大,結果都一樣。大家覺得羅志祥屬不屬於“污點”藝人範圍呢?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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