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鄂

編輯:繆凌雲

來源:獨角金融

近日,新密村鎮銀行騙貸案二審判決出爐。

隨着判決書的公佈,這場案情典型、涉案人員層級較高、涉案金額巨大的騙貸案細節,也呈現在了公衆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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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副行長,身涉6580萬元騙貸案

時間回到2018年,彼時,地處河南鄭州的新密村鎮銀行,突然曝出一樁6580萬元鉅額騙貸案。

要知道新密村鎮銀行2019年的營業收入才2500萬元,淨利潤才200萬元,去年底的淨資產才1.58億元。

案件發生,行業震動,而經歷2年的調查審理,諸多細節終於隨着二審判決的出爐浮出水面。

行騙者,是一家叫做“嘉晟公司”的新密當地企業及其實控人。

2014年9月25日,新密村鎮銀行對河南嘉晟宏安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簡稱“嘉晟公司”)銀保業務合作授信1億元。2015年3月30日,又追加了1億元授信額度。

隨後,嘉晟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某指使他人聯繫了新密當地的97家農戶,以每月向農戶支付費用爲誘餌,虛構農戶承包果樹種植的事實,用農戶的名義向新密村鎮銀行申請貸款。

銀行放款後,陳某將貸款全部轉入自己的賬戶,並使用。通過這種方式,陳某一共獲取貸款6580萬元。

來源:裁判文書網

裁定書披露的整個騙貸過程分爲兩段:

第一段是2014年12月17日到18日。

在這個階段,劉林是新密村鎮銀行總行副行長、王建是下轄的大隗支行行長。劉林安排王建與嘉晟公司合作,王建指使手下員工嘉晟公司有關人員對接,向20戶農戶違法發放了780萬元貸款。

案發後,審判前,嘉晟公司將這一部分貸款全部償還到位了。

第二段是2015年4月29日到6月2日。

這個時候,王建已經升任新密村鎮銀行總行副行長。他指使手下員工,與嘉晟公司對接,違法向77戶農戶發放了5800萬元貸款。

案發後,嘉晟公司積極償還貸款。然而直到現在,還是有22戶農民的貸款沒有還上,共計2220萬元。以2019年新密村鎮銀行200萬元的淨利潤計算,這相當於其十年掙的錢。

新密當地檢查機關對王建、劉林等新密村鎮銀行涉案人員提起公訴。

2020年8月6日,新密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了王建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款4萬元,劉林有期徒刑2年,罰款2萬元。

王建、劉林不服判決結果。

王建的理由是自己的所作所爲“均是在上級領導的指示下完成的”,二審期間,新密村鎮銀行又對王建出具了諒解書,請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劉林的理由是他經手的違法發放貸款已經全部追回,新密村鎮銀行同樣出具了諒解書。

不過法院認爲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量刑適當,所以駁回了他們二人的上訴申請,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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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銀行上位控股股東

6580萬元騙貸總額,至少2220萬元損失,對新密村鎮銀行來說,無疑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獨角金融則注意到,案件發生之後兩年,上市城商行鄭州銀行(002936.SZ),成爲了新密村鎮銀行新任控股股東。

實際上,鄭州銀行是新密村鎮銀行的發起人之一,設立之初,持股比例20%。

2011年2月15日新密村鎮銀行開業,下設營業部、大隗支行、白寨支行、超化支行、韓莊支行5家支行。

而在14年、15年騙貸案發生後,2016年11月,鄭州銀行受讓了部分股東的3150萬股股權,持股比例達到51.5%,拿下了新密村鎮銀行的控股權。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2017年12月,新密村鎮銀行又向鄭州銀行及新密財惠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定向募股2500萬股,註冊資本變爲1.25億元,鄭州銀行佔有6400萬股,持股比例爲51.2%。

根據2020半年報介紹,鄭州銀行累計向新密村鎮銀行投資了7403.3萬元。由於實現了控股,新密村鎮銀行的財務數據納入了鄭州銀行合併財務報表之中。

對於騙貸案可能帶來的損失,鄭州銀行對獨角金融表示,“其核銷與否對本行合併報表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鄭州銀行同時介紹,“2015年以來,鄭州銀行持有新密鄭銀村鎮銀行股份由20%增至51%,並持續協助新密鄭銀村鎮銀行加強內控控制體系建設,建立權責明晰、有效制衡的良性治理格局,近年來該行管理人員及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已陸續調整到位,董監高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財報顯示,2018年、2019年,新密村鎮銀行分別實現營業收入0.04億元、0.25億元,2017年、2018年、2019年,新密村鎮銀行分別實現淨利潤113萬元、39.76萬元、200萬元。2020年上半年,其實現營業收入1100萬元,淨利潤100萬元

與此同時,截至上半年末,新密村鎮銀行總資產爲9.58億元、發放貸款及墊款6.02億元、吸收存款7.84億元、環比均有小幅度的上升。淨資產環比沒有變化,仍然是1.58億元。

另據鄭州銀行介紹,“截止2020年11月30日,該行(新密村鎮銀行)各項貸款餘額65467萬元。其中:正常類貸款63057萬元,關注類貸款900萬元,可疑類貸款1511萬元,貸款損失準備餘額2277萬元。整體信用風險可控,符合監管要求。”

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鄭州銀行接手以來,新密村鎮銀行基本呈現穩定向好態勢。

獨角金融則注意到,近年來,城商行、農商行作爲發起行設立村鎮銀行,踐行普惠金融的理念,成爲一種潮流。

與此同時,村鎮銀行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今年12月份剛開始,就有3家村鎮銀行領到了銀保監會的罰單,分別是福建連城杭興村鎮銀行、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安徽金寨江淮村鎮銀行,處罰原因包括包括違規轉嫁成本、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等。

在這種情況下,將治理水平較高的銀行經驗,通過控股等方式應用到村鎮銀行上來,不失爲一種有效的手法。

麻袋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對獨角金融表示:“如果嚴格按照城商行的標準對村鎮銀行進行改革,實現良性治理的可能性較大。”

你身邊的小銀行出現過同類騙貸事件嗎?對新密鄭銀村鎮銀行6580萬元騙貸案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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