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可以組成一個故事,兩個人也可以組成一個故事,不過比起一個人,兩個人還能組成多個故事。至於是什麼樣的故事,那也只有當事人才能明白了。

我不是一個很會說話的人,在我很小的時候,家裏的條件並不是很好,再加上自己一直以來都不是長得乖巧的類型,所以我總覺得沒有人願意和窮人家的孩子做朋友,因爲窮人家的孩子沒有漂亮衣服,也沒有可以與別人分享可以遞進彼此關係的零食。以至於我一直都不敢多說話,因爲羞於開口。

性格原因加上外貌和能力的平凡,讓我一直以來都沒有什麼桃花運,沒有一個異性朋友,更別說和我告白的了。我好像天生就缺少這根戀愛神經,所以快要三十歲了,都還沒有一個男朋友,身邊的人很着急,我也很着急。

在同事的介紹下,我認識了他,我的初戀男友。他是一個和我相反的人,比我會說話,也比我厲害。剛開始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甚至覺得他應該不會喜歡我這樣的,不過後來接觸得多了,我們也順利的成爲了戀人。

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覺得又好奇又迷茫,好奇戀愛是這麼談的,迷茫的是應該怎麼去愛對方。不過有些東西不需要學習,經歷了之後就會懂了。我是真的很想和他發展得,也希望我們的戀愛能夠有結果。

不過不久前有一件事,朋友聚會的時候,他爲了他的面子,說了一些對我來講很難聽的話,他說的不經意,也在事後和我道歉只是在朋友面前維護下面子罷了,希望我不要計較,可是他的那些話真的很過分,讓我聽了之後很難過。就是因爲這件事,我想了很多,忍心傷害你的人,一定心裏並不是很愛你,傷害過你的人,一定沒那麼在意你。

最終我們的戀情還是無疾而終,不過我並不後悔,餘生還很長,如果沒有遇到適合的那一個,單身到地老天荒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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