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小編獲悉,11月30日,河北石家莊有一名女嬰從五樓墜落,正在派件的中通快遞小哥楊豔峯正好在這個小區派件,聽到了有人墜樓的消息,楊豔峯也沒有多想,直接翻上高牆,穿過高大的圍欄,救下了女嬰,周圍圍觀羣衆連連稱讚。據悉,女嬰腦部有出血,肺部、腎部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但是女嬰的父親拒絕住院治療,堅持要帶孩子回家,並稱孩子受傷不嚴重,回家養養就好了。

問法網律師認爲:孩子是如何墜落的?女嬰的父親拒絕治療行爲是會否構成犯罪呢?罪名又是什麼呢?

有周圍羣衆反映,女嬰的母親可能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很有可能是女嬰的母親將其扔下,現在,女嬰的母親已經被送到了醫院進行醫治,女嬰家的窗戶也已經安裝了護欄,之後女嬰的父親也會照顧女嬰。

那麼,女嬰的父親拒絕治療的行爲會構成犯罪嗎?問法網律師認爲,如果女嬰的父親有能力將女嬰帶往醫院治療卻拒絕履行該項義務,若女嬰出現了重傷或者死亡的結果,那麼其父親可能構成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或者遺棄罪。

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屬於不作爲的犯罪形式,其構成要符合三個條件:第一,行爲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爲的義務。第二,行爲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第三,行爲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爲行爲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即不作爲行爲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因此,女嬰的父親拒絕治療女嬰的行爲有可能構成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

問法網律師提醒:這個孩子的母親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也不知道這個這父親是做什麼的。也許他拒絕治療是因爲思想覺悟低,不知道放棄治療意味着什麼,也許單純就是因爲窮。有時我覺得,這孩子一出生就註定是悲劇。父親不愛她,不願醫療她,那是一個悲劇,父親想愛她,卻沒能力醫療她,那也是一個悲劇!我們尊重任何人的生育權,也心疼那些生下來卻沒能好好得到愛的孩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