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小編獲悉,近日,成都市一名新增的新冠肺炎確診患者趙女士的信息在各大網絡平臺流傳,趙女士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慘遭泄露,成都市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

據悉,12月8日,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患者1:趙某,女,20歲,無固定職業,經省、市、區專家會診,綜合臨牀、影像學表現和實驗室核酸檢查結果,診斷爲確診病例,已轉運至成都市公共衛生臨牀醫療中心醫院隔離治療。近14天內,患者主要停留的場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園、嗨藍調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燙、海霧裏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大量網友對趙女士進行辱罵攻擊,稱其爲轉場皇后,並人肉其個人信息,並廣泛傳播,還有一些對其私生活進行批判的聲音。

問法網律師提問:在新冠疫情下,公佈行蹤軌跡屬於侵權嗎?網友人肉趙女士個人信息又構成何罪呢?

問法網律師認爲: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情況下,行政機關爲了保障公衆的知情權是有權利公佈關鍵人的行蹤軌跡,這是爲了維護公共安全,也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分。所以即使是行蹤涉及了個人隱私,也不能算是隱私侵權。

但網友的行爲則不然,網友在泄露行蹤的基礎上擅自發布當事人的其他個人信息,如真實姓名,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就屬於典型的侵犯隱私權了。並且還有網友辱罵攻擊趙女士的行爲,如果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問法網律師提醒:網友要謹慎喫瓜,理性評論,否則一不小心可能會引火上身哦!喫瓜但卻喫到了官司可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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