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杭州近郊,出現了一種新型的婚姻形式“兩頭婚”。即男方不言娶,女方不說嫁,各自戶口不變更;雙方經協商,婚後生兩個孩子,分別隨父母姓;孩子稱雙方長輩均爲“爺爺、奶奶”。有學者稱,這是現代與傳統各自退讓、磨合的結果。

水村及周邊地區的傳統婚禮。(受訪者供圖)

文 | 新京報記者 馮雨昕 實習生 鍾藝璇

編輯 | 胡杰 校對 | 李世輝

本文約5380閱讀約11分

12月25日下午,59歲的杭州民豐村(按當地習俗,以下簡稱水村)村民美芸在廚房忙碌。丈夫出門工作去了,兩個孫女放了學,在樓上練字。

美芸解釋,在上海工作的親家要回杭州了。按習慣,每每親家回來,她都邀他們過來喫飯,兩邊如朋友般融洽。

十年前,美芸的兒子阿斌和兒媳小琪結婚,採用的是近來被推到風口浪尖的“兩頭婚”形式。

2017年至2019年間,復旦大學博士生趙春蘭在杭州水村做田野調查時,發現水村中有典型的“兩頭婚”現象:“兩性結配,男方不言娶,女方不說嫁,各自戶口不變更; 男女雙方家中各自裝修新房,夫妻婚後在雙方家庭輪流居住; 雙方經協商,婚後生兩個孩子,分別隨父母姓; 有義務贍養雙方父母,也有權利繼承雙方財產; 孩子稱雙方長輩均爲‘爺爺、奶奶’,而無‘外公、外婆’之稱謂。”

美芸自己對“兩頭婚”的理解是“小家變大家”,是“獨生子女基本都會選擇的生活方式”。

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範麗珠評價水村的“兩頭婚”爲“一種傳統秩序的延續”。

趙春蘭認爲,在水村出現的“兩頭婚”,是現代與傳統各自退讓、磨合的結果,“它必然是一個小範圍文化圈內的東西,會有一定的侷限性,但也有它特有的社會功能。”

不需彩禮,也不備嫁妝

小芬34歲,大眼,圓圓臉,在貿易公司上班。

她是土生土長的水村人,也是“兩頭婚”實踐者:她生有兩個女兒,一個隨丈夫的姓,一個姓她的姓,統一用“爺爺奶奶”稱呼兩邊老人;她和丈夫及孩子輪流住在雙方父母家,“可能這個禮拜我公公婆婆有事,照顧不到小孩,就回我爸媽家住;有時候我爸媽有事,就到我老公爸媽家住。”

小芬稱,她是家中獨女,還在讀書時,父母就有意她未來找個“上門女婿”,“因爲他們不想讓我‘出去’”。小芬說她也願意這樣,因她也“不想離開家”。

村委財務工作人員介紹,水村有760戶、3300多人口,村民的生活條件普遍較好。改革開放前,踞杭州近郊的水村是典型的魚米之鄉,村民靠養蠶、養魚、種植爲生。上世紀90年代後,農業收益減少,工商業發展,且許多農地逐漸被徵用,村民便開始進廠務工、自主創業。

徵地時,每戶每口人能得到80平方米的房屋面積補償,“基本一家能換兩三套房。”少部分人還未被徵地,但通常會在自建房中劃出一兩層做出租用,租金收益也算豐厚。據村委會統計數據,2019年,水村村民人均收入4萬元。

走進水村大道,左手邊是清一色三層以上自建房。新京報記者 馮雨昕 攝

現在,走進水村大道,左手邊是清一色三層以上自建房,右側則是僅剩不多的幾畝農田。偶有農人忙碌,小車駛過,都發不出大聲響。一天裏最熱鬧的時刻是下午三四點,村裏的幼兒園放學,家長們排排等在門口。其中又以老年人爲多。

趙春蘭在田野調查中總結,水村居民雖已在物質生活、基礎建設上往城鎮化發展,但依然保有農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延續香火”有一定執念。

受訪者們表示,水村本地許多獨生女家庭都有過招入贅女婿的想法。

2005年左右,當第一批獨生子女進入婚齡,水村的“兩頭婚”模式開始出現了。

大學畢業後,小芬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丈夫是獨子,小芬回憶,當時她身邊零星有“兩頭婚”的例子,但還不普遍。她試探性地問還是男友的丈夫是否能接受兩頭婚,男友回家與父母商量,不久就答應了。兩人於2010年順利成婚。

婚前,雙方家庭商定,不需彩禮,也不備嫁妝;兩邊都出資裝修新房;婚後要生育兩個孩子,不論男女,頭胎隨小芬姓,二胎隨丈夫姓;小芬與丈夫的戶口都保留於原家庭內,隨各家姓的孩子在各家的戶口本上。

“兩頭婚對我們來說,第一是傳承姓氏,第二是爲離父母近一點。”小芬說,“不遷戶口”對她而言是莫大的心理慰藉,“如果我還在這個戶口本上,我覺得我跟我爸媽就是一家人,有很親密的感覺。”

“傳統嫁娶的特徵是女的嫁到男方家裏面,女方的所有社會價值是通過男方來實現的,女性的名字要上到夫家的族譜、戶口本上。‘兩頭婚’形成了一種新的社會安排,女的也可以把家譜傳下來。”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範麗珠說。

水村副書記盛雲峯迴憶,2005年後,村裏無聲無息地開始出現“兩頭婚”現象,但從未引起過廣泛討論,“就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時代就是這樣走的。”

12月21日,小芬在朋友圈看到媒體上關於兩頭婚的新聞,有些忿忿,“文章裏的部分內容我不是特別認同,比如說女性淪爲生育工具——哪怕我是嫁過去的,我也希望生兩個,我覺得獨生子女太孤單了。”

阿阮與丈夫結“兩頭婚”九年多,育有一子一女。她稱自己對生二胎原沒那麼熱心,雖不是特別願意,但她也不至牴觸。因她早就知道,一旦踏進“兩頭婚”,“我的歷史使命就是要生兩個的。”

“其實就是小家變大家”

三十多年前,美芸從杭州餘杭“嫁”到了水村。

丈夫給了她孃家幾十塊錢作爲彩禮,她返以電視機、縫紉機、自行車爲嫁妝。婚後,她與丈夫、公婆同住,戶口也一併遷到了丈夫家。

2010年左右,她的獨子阿斌到適婚年齡,“我當時叫他不要找獨生的,去娶個家裏有兄弟姊妹的回來。”

也是此時,周圍冒出“兩頭婚”的現象。阿斌早與高中同學小琪交好,而小琪是本地的獨生女,提出要“兩頭婚”。

阿斌回家一提,美芸答應得很快,“我當時就覺得,這情況下也沒有辦法了呀——你不用跟我說他們不能結婚或者兩個人的生肖不配——如果說了你咋辦呢?他們兩個人已經相處這麼久了,不同意,反而麻煩。”

她和丈夫主動提出給小琪家十幾萬元做彩禮,被對方利落地拒絕,“因爲他們覺得自己不是在‘嫁’女兒。”

按地方老規矩,男方家要給女方的母親包個“肚痛包”,以慰其對新媳婦的生養之恩。美芸準備了8000元的紅包,被親家全數退回,“他們和我說,我們也不算嫁,你們也不算娶——我生女兒肚子痛,你生兒子肚子也痛。”

水村一天裏最熱鬧的時刻是下午三四點,村裏的幼兒園放學,家長們排排等在門口。新京報記者 馮雨昕 攝

在兒子阿斌眼裏,“兩頭婚”是兩個家庭、老老少少都可以接受的唯一方案。

“娶也好,‘兩頭婚’也好,上門女婿也好,其實都一樣,就是兩戶家庭。”阿斌說。“當然,真做上門女婿不太現實,我父母那邊過不去。我作爲男的,自己也不肯。但你一定要硬邦邦娶回來,人家也不肯,到時候弄出矛盾,還不如就兩頭結婚。”

阿斌的兩個女兒從樓上跑下來,一手一個,掛在阿斌身上。美芸趕她們上去寫作業,解釋道:“兩個小孩,兩個房間,這裏大嘛。”

這座自建房格局方正,有四層樓高。早先孩子小,和父母同房,如今大家分住幾層,基本都有自己的空間。

最開始,夫妻倆在雙方父母處都會居住。岳父母拆遷後,搬進了商品房居住,阿斌與小琪因覺得居住面積小,便常住在美芸家中,只偶爾去孃家住。

美芸回憶,當年她出嫁後,通常只在逢年過節“回孃家”,且必要隨帶禮物以贈孃家的親戚——這是當地外嫁女的規矩。

而今小琪則隨時隨地可往孃家跑。“按以前的規矩,我回孃家住一個禮拜,人家就會覺得我肯定跟婆家鬧不愉快了。現在我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12月25日,美芸喊從上海收工回杭的兩親家來家裏喫飯,她與親家的住處相距不過十分鐘車程,兩家人常常一起聚餐。通常是親家買菜,她下廚。她喜歡這樣,覺得熱鬧,“其實就是小家變大家。”

生兒子隨誰的姓,最容易引發糾紛

七年前,小琪懷二胎時,曾有親戚對美芸說,看小琪這肚子,懷的好像是個兒子。

美芸稱自己消化得很快,“即使是兒子也是他們家的,說好的就不能變卦。”她稱自己聽過許多因姓氏而鬧僵的“兩頭婚”,認爲這樣極不值當。

趙春蘭在研究中發現,要和諧地進行“兩頭婚”,“協商和說到做到是很重要的。”

按水村舊俗,新嫁婦要挑一“子孫桶”到男方家中,意喻挑去生育責任;若男方入贅,則由新郎挑桶至女方家庭。

小芬告訴記者,她身邊有一對朋友,因未事先商量好挑桶事宜,臨近婚禮,男女雙方都希望由對方來挑桶。大鬧了一番,甚至放言悔婚。

協定太死板,也容易引發矛盾。小芬說,她認識一個在居住方面要求特別苛刻的“兩頭婚”家庭:雙方父母嚴格規定時間表,一週住這頭,接下去一週就必須住那頭,“做不到,就鬧不開心,也容易吵架。”

水村僅剩不多的幾畝農田,偶有農人忙碌。新京報記者 馮雨昕 攝

60歲的村民老許是退休工人,兒子已結婚15年,是傳統的“嫁娶”。

老許是“兩頭婚”的堅定反對者。

“什麼‘兩頭婚’是肯定不好的!”老許說,他有一個侄子,比他兒子早婚兩年,採用“兩頭婚”的模式。婚禮前,兩家人說得好好的,頭胎跟爸爸姓,二胎隨媽媽姓。後來頭胎生出一個男孩兒來,“丈母孃直接到醫院裏去把孩子抱走,要搶注女方家的姓。”雙方家庭大吵一架,孩子一斷奶,就辦了離婚。

老許說,這陣仗嚇住了他,因此堅持要兒子“娶”一個回來。

趙春蘭分析,出於對男嗣的看重,生兒子後的姓氏歸屬,最容易引發“兩頭婚”中的矛盾與糾紛。她在做田野調查時認識了一對夫妻,十多年前結了“兩頭婚”, 頭胎兒子出生後,矛盾爆發,“在哪兒做月子、孩子到底跟誰姓這種問題,全都能吵起來。”沒兩年,未等到生二胎,兩人就離婚了。

美芸對傳宗接代的需求則有一套自我消解的邏輯。她認爲,即使自家只有一個孫女,來日出嫁後,仍然會生兩個孩子,“那麼還是可以有一個姓我們的,所以(姓氏)還是可以往下傳的。”

趙春蘭認爲,美芸夫婦並非對“延續香火”無所謂,而是尋到了一種更靈活的態度,“只要能把姓氏傳下去,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香火的傳遞。”這也是水村一些父母輩對“兩頭婚”的態度。

“所以‘兩頭婚’其實是一種傳統秩序的延續,它獨立於政策,也獨立於個人主義。”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範麗珠評價,“水村是一個比較完整的社區,大家的認識和家庭背景都相似,容易慢慢達成一個地方性的社會制度。”

趙春蘭說,到今天,“兩頭婚”在水村實踐過數十年,受訪對象們耳聞的相關矛盾越來越少。

水村副書記盛雲峯平時兼任村內家庭事務調解員。他告訴記者,自己調解過許多鄰里矛盾、經濟糾紛,但未處理過由“兩頭婚”引發的家庭不和。“(矛盾)肯定會存在,但少。一來是農村還是有那種思想,家醜不可外揚,所以外人也不知道;二來,就是‘兩頭婚’在村裏已經走過了一個磨合的過程。”

不只是姓氏那麼簡單

在水村辦婚禮,傳統意義上要宴請三天:第一天晚上爲“啓事”宴;第二天中午,新郎接新娘,在女方家喫“便餐”,晚宴則辦在男方家,爲“正酒”;第三天再興“謝事”宴。

村裏的婚席承辦人孫中成說,“兩頭婚”中,兩方家庭通常會先後都辦一輪酒席,順序並無定數,全看兩家商量。輪到女方家庭舉宴時,新娘也要去男方家接娶新郎,“原本接新娘子要敲三下鼓,等於是催新娘下來,現在接新郎也會敲。”

也有合併舉宴的,花銷則共同承擔。阿阮當初辦婚宴時,只在酒店合辦一次“正酒”,酒宴費用按雙方邀請的親朋數量分攤。

而小芬結婚時,只以“嫁娶”流程走了一遍,由丈夫將她從孃家接出,在婆家喫了“正酒”。“婚禮的流程上,有些東西如果你非要計較得那麼明白,就沒法辦了。”

趙春蘭分析,在“兩頭婚”的實踐中,傳統的許多邊界逐漸被模糊:“不只是姓氏那麼簡單——它在維護傳統,又沒有那麼傳統。”

阿斌與小琪結婚時,照舊俗,新郎去女方家接親,得準備一些現金和好煙,“會有隔壁鄰居、大伯大媽攔在大門口,不讓他(新郎)進去,要拿東西出來。”但兩家人商定,由小琪家自負“攔門”的花銷。

婚後過節,小琪與阿斌也無需以兒媳或女婿的名義贈送孝禮,“基本不去計較禮節上的東西了,反正都是一家人,不分家,而且最後錢都是給孩子的。”

趙春蘭在這點上深有感觸。她是水村鄰村人,家人們也奉行較傳統的價值觀。她是“嫁”出去的,因此每年過年,“回孃家”探望,總要花一萬多元買禮品,送給叔叔伯伯。“因爲已經算‘分家’了,作爲出嫁的女兒就必須買東西回去。”

“兩頭婚”面對的另一個質疑,是未來財產分割的公平性。

“生兩個小孩,一個姓你老公的,一個姓你的。到時候會不會兩邊的爺爺奶奶,各自把錢留給跟自己姓的小孩呢?如果兩邊資產差不多還好,要是差得多,怎麼保持公平?”“兩頭婚”的堅定反對者老許問。

美芸則稱自己從未產生過區別對待的想法,因兩個孩子都由她帶,她一樣地疼。但她分析,或許會有偏心眼的爺爺奶奶,“比如說只帶跟自己姓的小孩,那情感上多多少少會有偏向的,對不對?”

美芸說,自她出嫁起,就失去了繼承父母財產的機會,從當地傳統來講,上一代的家產盡數要給家中男丁。“我父母的錢明確說了都是給我哥哥的。如果給女兒的話,要打架的,就等於給外姓人了。”

如今,“兩頭婚”帶來的雙邊姓氏繼承,使女方家庭免去財產落入“外姓”之手的擔心。美芸一家人已經談攏,她與丈夫在百年後將財產全部留給兒子,小琪也會得到來自她父母的那一份。屆時夫妻倆要如何再爲兩個女兒劃分財產,“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

趙春蘭說,在今天,水村有越來越多的年輕夫妻會採用“兩頭婚”的結婚形式。而到目前爲止,“兩頭婚”中的實踐者們都還算年輕,養育的孩子最大也不過十來歲,尚未面臨過老人故去、財產分割的問題。她相信,“兩頭婚”的最終走向,還需時間來證明。

(文中美芸、小琪、阿斌、小芬、阿阮、老許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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