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讓羣衆更加快捷、方便地處理輕微交通事故,讓數據多跑路、羣衆少跑腿,做到快撤、快處、快賠,根據《福建省公安廳福建保監局關於印發<福建省公路和農村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實施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政策,連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連江縣保險行業協會,成立連江縣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於2021年1月1日啓用。

連江縣快處中心地址:

連江縣江南鄉達江路66號(萬星年檢站隔壁)

聯繫電話:

19959200033 17606071753

適用範圍 :

連江縣鳳城鎮、敖江鎮、江南鄉、東湖鎮轄區內發生兩車輕微刮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在發生事故後車輛依然能夠正常行駛,且沒有嚴重損壞、車輛損失金額在兩萬元以下,雙方當事人對基本事實及事故責任明確的交通事故,可到快速處理中心進行定責及理賠。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處置方法 :

1、放置警示牌。兩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先彆着急拍照和打電話,應先在車後方設置安全警示牌,打開車輛雙閃燈,確保不發生二次交通事故。

2、互看證件、留下聯繫電話。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雙方應該互看證件,即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互留聯繫電話,如遇到證件不全的,應該立即報警等待處理。

3、拍照取證。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用手機、相機等拍攝現場車輛前、後全貌(能反映出事故車輛和路面標線)的照片2張,近距離拍攝車輛碰撞接觸位置照片2張。

4、撤離現場前往快處中心定責及理賠。雙方在拍照取證往後應該迅速撤離現場,以免造成交通擁堵,撤離現場後,雙方駕駛員駕駛車輛前往快處中心找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定責及賠償。

特別提醒 :

1、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撤離現場後,一方爲逃避事故責任而不前往快處中心辦理理賠,或提供的信息爲虛假信息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處理。

2、各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成因、責任意見一致的,並符合“快處中心”辦理條件的,應儘快撤離現場,前往“快處中心”辦理理賠。

3、各方意見不一致的,應當立即報警,按照接警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置。對於應撤不撤,造成交通擁堵的,交警部門將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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